张评《资治通鉴》(27)【2.2.2/3/4 商纪•太甲/沃丁/太庚..大戊】

张评《资治通鉴》(27)【2.2.2/3/4 商纪•太甲/沃丁/太庚..大戊】

2022-04-06    10'21''

主播: 冯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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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张居正讲评《资治通鉴》(27)【2.2. 商纪】 【2/3/4. 太甲/沃丁/太庚 小甲 雍己 大戊】 ◆ 卷之二 《2. 商纪》 ▲ 【2. 太甲】 【原文】 元年,既即位,不明厥德,颠覆汤之典刑,伊尹放之于桐宫,乃自摄政当国,以朝诸侯。太甲居桐三年,自怨自艾(yì),处仁迁义。伊尹乃以冕服奉太甲复归于亳。太甲增加修德,诸侯咸归,保惠庶民,不敢侮鳏寡,号为太宗。在位三十三年崩,子沃丁立。 【直解】 颠,是颠倒。覆,是倾坏。典,是常。刑,是法。创业之君,立下一代的法度,传之子孙,可常行而不变,所以叫做典刑。桐宫是地名,汤墓所在。摄是权摄其事而兼总之也。艾(yì)是芟(shān)草,人之改过自新者,与剪草除根者相似,故以自治为艾。鳏(guān),是年老无妻的。寡,是年老无夫的。成汤之孙太甲,既即天子之位,不能修明君德,把成汤立下的规矩法度,都颠覆坏乱了。伊尹原是成汤佐命之臣,见太甲所为违背祖训,恐至于亡国,则己不得辞其责也。于是自亳放太甲于桐宫,使其居守成汤的陵墓或生悔心,且以见今日之放亦以奉成汤之意耳。伊尹乃权管着国事,以朝诸侯,欲待太甲之改过,而后以国政返之。太甲在桐住了三年,果知怨悔前日的不是,痛加省(xǐng)改,去其不仁者而处于仁,去其不义者而徙于义,可以为天下君矣。伊尹于是奉天子的冠冕朝服,往桐宫迎太甲来,还(huán)居亳都,仍做天子。太甲复位之后,增修仁义,整顿典刑,诸侯之叛者复归。而又施恩德,以保爱百姓,其间有鳏寡可怜者,更加存恤,不肯凌侮,自是商道复兴,称太甲为太宗。太甲在位三十三年崩,子沃丁立。夫太甲始而失德,几于败亡,既而改图,犹为令主,可见无过维圣,而改过则贤,善始非难,而克终为贵也。 ▲【3. 沃丁】 【原文】 元年。沃丁嗣位,委任贤臣咎(gāo)单,咎单一顺伊尹所行之事。在位二十九年而崩,弟太庚立。 【直解】 沃丁嗣位之初,能委任贤臣咎单,凡国家的政事,都付托与他。咎单承沃丁之委任,凡事不执己见,取先朝贤相伊尹所行的事迹,件件都依着他的行。计沃丁在位凡二十九年而崩,后传之太庚。 ▲【4. 太庚 小甲 雍己 /大戊】 【原文】 元年,亳有祥桑榖(gǔ)共生于朝,七日大拱。大戊问于伊陟(zhì),伊陟曰:“妖不胜德,君之政其有阙欤?”大戊于是修先王之政,明养老之礼,早朝晏退,问疾吊丧,三日而祥桑枯死。三年,远方重(chóng)译而至者七十六国。有贤臣巫咸、臣扈等,共辅佐之。商道复兴,号称中宗。在位七十五年崩,子仲丁立。 【直解】 大戊即位之初,亳都忽然有一物异。桑谷两木,共生于朝堂之中,生了七日,即长得大如合抱。大戊见之而惧,问于宰相伊陟。伊陟对说:“此木妖也,惟修德可以胜之,妖必不能胜德。虽然变不虚生,惟人所召,意者吾君之政事其有阙失未修者欤?”大戊从伊陟之言,于是修举先王成汤之政,讲明国家养老之礼,早朝晚罢,厉精图治,问疾吊丧,通达民情,及至三日,而祥桑遂枯死。此妖不胜德之明验也。前此雍己之世,诸侯有不至者。及大戊修德二年,远方蛮夷,皆来贡献,经过几处的通事译审,才得达于中国者计有七十六国。时又有贤臣叫做巫咸及臣扈等,共辅佐之。前此商道寖(jīn)衰,至此又复中兴。然大戊严恭寅畏,不敢荒宁,是有德之君,故商人宗之,庙号中宗。计在位七十五年而崩,后传之子是为仲丁。夫野木生于朝堂本社稷丘墟之象,故大戊见之而惧,然一闻伊陟之言,反身修德而妖怪自灭,西夷来宾。可见人君遇有灾变之事,不必徒为忧惧,但能省躬修德,尽人事以应之,自可转灾为祥,化凶为吉,乃理之必然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