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居正讲评《资治通鉴》(63)【5.1. 周纪】 【20. 显王 1/2】
◆ 卷之五 《1. 周纪》
▲ 【20. 显王 1/2】
【原文】(1)
十四年,齐威王、魏惠王会田于郊。惠王曰:“齐亦有宝乎?”威王曰:“无有。”惠王曰:“寡人国虽小,尚有径寸之珠,照车前后各十二乘者十枚。岂以齐大国而无宝乎?”威王曰:“寡人之所以为宝者,与王异。吾臣有檀子者,使守南城,则楚人不敢为寇,泗上十二诸侯皆来朝。吾臣有盻(xì)子者,使守高唐,则赵人不敢东渔于河。吾吏有黔(qián)夫者,使守徐州,则燕人祭北门,赵人祭西门,从而徙者七千余家。吾臣有种(chóng)首者,使备盗贼,则道不拾遗。此四臣者,将照千里,岂待十二乘哉!”惠王有惭色。
【直解】(1)
田,是田猎。郊,南城。高唐、徐音舒。州,都是县邑名。径寸之珠,是围圆中径过一寸的大珠。周显王十四年,齐威王、魏惠王相与约会田猎于汶上的郊邑。相见间,惠王问说:“你齐国中有什么宝贝?”威王说:“没有什么宝贝。”于是惠王自夸说:“寡人之国,虽然褊(biǎn)小,尚有径寸的大珠,其光明可以照车前后各十二乘者,共有十枚。以齐国之大,何独无宝?”夫惠王所宝,在于珠玉玩好,此等物,何足为国之轻重而宝之,见亦陋矣。威王对说:“寡人之所以为宝者,与王不同。盖王以珠玉为宝,吾则以贤才为宝。吾齐国之臣,有檀子者,使他守南城地方,则楚人近我南边的,不敢来侵伐为寇,那泗水上十二个小国诸侯,都来朝于齐。吾之所宝檀子其一也。又有盻子者,使他守高唐地方,则赵人近我西边的,不敢东来取鱼于河,恐惊动我境上。吾之所宝盻子其一也。又有黔夫者,使他守徐州地方。则燕人近我北边的,畏我兵出北门,赵人畏我兵出西门,都去祭告祈祷于神,求免齐之侵伐,两国界上的百姓,从而徙居于徐州者,凡七千余家。吾之所宝黔夫其一也。又有种首者,使他备国中的盗贼,他的令行禁止,盗贼都变为良民,就是道路上偶有遗失的物件,人也不敢拾取,况有攘窃劫夺者乎?吾之所宝,种首其一也。王所宝的珠,前后止照得十二乘,若论我这四个臣,保国安民,折冲御侮,其威名所及,将远照千里之外,何止十二乘哉!这个比王之所宝何如?”于是惠王自知失言,默然有惭色。夫齐威王不以径寸之珠为宝,而以贤臣为宝,此与《大学》所引《楚书》“惟善以为宝”意思正同,亦可谓知所重者矣,此所以为战国之贤君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