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居正讲评《资治通鉴》(85)【6.1. 汉纪】 【2. 惠帝 1/2】
◆ 卷之六 《1. 汉纪》
▲ 【2. 惠帝 1/2】
孝惠皇帝,名盈,乃高祖之长子,在位七年,谥曰孝惠。汉家世世称孝,谓能世守先业之故也。
【原文】(1)
帝怪相国不治事,参曰:“陛下自察圣武孰与高帝?”上曰:“朕安敢望先帝!”又曰:“陛下观臣能,孰与萧何贤?”上曰:“君似不及也。”参曰:“陛下言之是也。高帝与萧何定天下,法令既明。陛下垂拱,参等守职,遵而勿失,不亦可乎!”帝曰:“善!”参为相国三年,百姓歌之曰:“萧何为法,较若画一。曹参代之,守而勿失。载其清净,民以宁壹。”
【直解】(1)
惠帝即位之初,曹参既代萧何为丞相,凡事都遵依着萧何的行,无所改变。惠帝见曹参如此,心里疑怪,道他为相国,天下这许多事,为何都不理会?曹参因问帝说:“陛下自家看聪明圣武,比高帝如何?”惠帝说:“朕怎敢上比先帝?”曹参又问:“陛下看臣才能,比前任的萧何如何?”惠帝说:“卿似不如萧何。”曹参因说:“陛下这话说的是,陛下果然不如高帝,臣果然不如萧何。夫以高帝之圣武,萧何之贤能,共起布衣,平定天下。东征西伐,经历过多少人情事变;熟思审处,立下法令以贻后人。既已明白停当,无可改变,今日但安享其成,陛下垂衣拱手于上,臣等奉法守职于下,一一都遵依着前面的行,不至失坠就好了,何用多事而纷更之乎?”于是惠帝乃以曹参之言为然,更不疑怪他。曹参为相国三年,海内治安,百姓乐业,民间做成歌谣说道:“萧何为法,较若画一。”言萧何定的法度,较然明白,甚是齐整也。“曹参代之,守而勿失。”言曹参代何为丞相,谨守他的法度,无所失坠也。“载其清净,民以宁壹。”言他能守法勿失,清净不扰,而民亦有所遵守,都安宁而齐壹也。然当是时,天下甫定,又当高帝、萧何开国之初,纪纲法度,事事齐整,为曹参者,只宜安静守法,与民休息,盖审时度势,不得不然也。若承平日久,人心怠玩,法度废弛,则又当修举振作一番,乃为久安长治之道。若不审于时势之宜,因循偷惰,旷日废职,而借口于曹参之安静,则将至于颓靡废坠而不可救矣。此又为君为臣者之所当知。
【原文】(2)
冬,太后议欲立诸吕为王,问右丞相陵,陵曰:“高帝刑白马盟曰:‘非刘氏而王,天下共击之。’今王吕氏,非约也。”太后不悦,问左丞相平、太尉勃,对曰:“高帝定天下,王子弟;今太后称制,王诸吕,无所不可。”太后喜。罢朝,王陵让陈平、绛侯曰:“始与高帝啑(dié)血盟,诸君不在邪!今高帝崩,太后欲王吕氏,诸君纵欲阿意,何面目见高帝于地下乎?”陈平、绛侯曰:“于今,面折廷争,臣不如君;全社稷,定刘氏后,君亦不如臣。”陵无以应。
【直解】(2)
太尉,是汉时掌兵之官。盟,是约誓。啑血,是盟时取牲血涂之口旁,相与发誓,以坚其约也。惠帝既崩,吕太后临朝称制,改建元年。是年冬,议欲立他家的子弟为王,恐大臣不肯听从,因试问右丞相王陵。王陵对说:“比先高帝与群臣杀白马而立盟誓说:‘后来若有不是刘家的子孙得立为王者,便是乱臣贼子,天下共兴兵诛之。’高帝之约如此,今封吕氏为王,岂不背约?臣窃以为不可。”吕太后听王陵这等说话,心中不喜,又问左丞相陈平与太尉周勃。这两人知吕后之意已定,徒然分辩无益,且故意应承说道:“高帝定天下,王刘氏子弟;今太后临朝称制,王吕氏子弟,各封同姓,有何不可?”吕太后见二人听从,甚喜。朝罢,王陵因怪责陈平、周勃说道:“在先与高帝啑血为盟时曾说:‘非刘氏而王者,天下共击之。’那时你每(们mén)岂独不在耶!今高帝去世未久,口血未干,言犹在耳,何忍就背了盟约、阿顺太后的意思,欲王诸吕?且你每(们mén)纵阿意取容于此时,他日何面目见高帝于地下乎?”陈平、绛侯对说:“当这时节,据理守法、面折廷争,我两人不如你;到后来用计策,诛僭乱,保全社稷而安定刘氏,那时节恐你又不如我等了。”王陵知他二人自有算计,不是阿意,遂默然无以应之。夫三子所言,正变不同,要其心忠于刘氏则一而已。然王陵之守正、陈平之多智、周勃之安刘,高帝在前已都看定了。当诸吕擅权之时,若不得此三人,则汉之社稷岂不危哉!故人主欲为子孙长久之计者,唯在贻之以贤臣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