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回娘家看戏的姑娘,都零零碎碎的带来一大批东西。送父母的,送兄嫂的,送侄女的,送三亲六故的。带了东西最多的,是凡见了长辈或晚辈都多少有点东西拿得出来,那就是谁的人情最周到。
这一类的事情,等野台子唱完,拆了台子的时候,家家户户才慢慢的传诵。
每个从娘家回婆家的姑娘,也都带着很丰富的东西,这些都是人家送给她的礼品。东西丰富得很,不但有用的,也有吃的,母亲亲手制的咸肉,姐姐亲手晒的干鱼,哥哥上山打猎,打了一只雁来腌上,至今还有一只雁大腿,这个也给看戏的姑娘带回去,带回去给公公去喝酒吧。
于是乌三八四的,离走的前一天晚上,真是忙了个不休,就要分散的姊妹们连说个话儿的工夫都没有了。大包小包的包了一大堆。
再说在这唱戏的时间,除了看亲戚,会朋友,还成了许多好事,那就是谁家的女儿和谁家公子订婚了,说是明年二月,或是三月就要娶亲。订婚酒,已经吃过了,眼前就要过“小礼”的。所谓“小礼”就是在法律上的订婚形式,一经过了这番手续,东家的女儿,终归就要成了西家的媳妇了。
也有男女两家都是外乡赶来看戏的,男家的公子也并不在,女家的小姐也并不在。只是两家的双亲有媒人从中媾通着,就把亲事给定了。也有的喝酒作乐的随便的把自己的女儿许给了人家。也有的男女两家的公子,小姐都还没有生出来,就给定下亲了。这叫做“指腹为亲”。这指腹为亲的,多半都是相当有点资财的人家才有这样的事。
两家都很有钱,一家是本地的烧锅掌柜的,一家是白旗屯的大窝堡[2],两家是一家种高粱,是一家压烧酒。压烧酒的需要高粱,种高粱的需烧锅买他的高粱,烧锅非高粱不可,高粱非烧锅不行。恰巧又赶上这两家的妇人,都要将近生产,所以就“指腹为亲”了。
无管是谁家生了男孩子,谁家生了女孩子,只要是一男一女就规定他们是夫妇。假若两家都生了男孩,那就不能勉强规定了。两家都生了女孩也是不能够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