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行知认为一个合格的教师应有以下几点:
第一,要有远大理想和献身精神;(教育的本质是教人变好)
第二,要改变传统观念;(教师的责任不在于“教”,而在于教学生如何学习)
第三,要热爱学习;(唯独学而不厌的人,才可以诲人不倦)
第四,要与孩子交朋友;(一个人不懂得小孩心理、小孩困难、小孩愿望、小孩脾气和小孩问题,是不可能教好小孩的)
第五,要有不怕失败的试验精神;(统一大纲、统一教材、统一进度、统一招生、统一考试,这种“大一统”只会把学生培养成千人一面的标准化工具)
第六,要说真话不说假话。(教师的职责是“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学生的职责是“千学万学,学做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