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来越发现现代人的感情都太着急了。看一眼照片,听一段语音,说两天晚安,就喜欢上了。不过讨厌得也很快,喜欢了两三年。最后因为一个眼神,一句话,也许不到一秒就决定放手了。多情又冷酷也挺好的,速战速决总是好过暧昧不清,可就只怕杀伐决断的遇到了藕断丝连的,情意绵绵的遇上了见异思迁的。这世上,赢的多半还是薄情之人”
我现在会喜欢慢一点的关系。两个人花时间聊天,确定某一天一起出来看一场电影,吃饭,了解各自不喜欢吃什么,偏爱哪一种类型的电影,而不是特别着急的,像是赶着找个人摆脱单身一样,去刻意的在一起。
就是想让“喜欢”这两个字好几次地想要说出口,再咽回去,最后没有办法不告诉你的时候,才让你知道。想要一个和你熟悉的过程,想用我的方式去爱你。”
我至今还记得男生单膝跪地时,对女生说的那一段话,他说:你总是说自己很缺乏安全感,我都没有给你什么答复,而现在,我喜欢了你1469天,而这种喜欢就是想和你共度余生的喜欢,是从一而终的喜欢,我不擅长对你用嘴巴说“爱”,但我更加愿意用余生来证明我的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