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是一本自传体的大书,书的作者是自己,我们需要用心书写属于自己的青春。青春,也是一本相册,记录着欢声笑语,也记录着磕磕碰碰。而我的青春全是你。初识你那年我16岁,而你那年14岁,那时候的你路过我的青葱岁月,于是就此温柔了我余生的岁月,而你对我来说更像是北极星的存在,指引着我前进同时也是我灰暗岁月里的明灯。还记得那时你白衫飘然逆光而立,眉宇间带着不符合你年龄的成熟。就那一眼乍见之欢却久处不厌。都说:习惯是一个可怕的东西,它是你对某个事物产生依赖的代名词,一旦你习惯一个东西,它就会在你的世界里变成理所当然。就像今年七夕毫无例外依旧日复一日的想你。而随着一千多个日夜的更迭,那些关注你行程动态的行为就这样渐渐的成了我养成很久的习惯。同时在这一千多个日夜里你日亦长开的模样,伴随着你浑身掩盖不住的光芒,向很多人证明了你值得我们一腔孤勇的喜欢。
还记得你说:想在大学里谈一场恋爱。而你这句话伴随着时间的迁移终有一天会变成现实,虽然一直都知道总会有这样一个女孩子,能照顾你,能感受你的喜怒哀乐,亦能在你最需要的时候陪伴着你。而我们那时候纵使不舍却也会默默地祝福着你,而这些年里那些或热烈或温柔的瞬间,都是我们弥足珍贵的礼物。而我们也深知你迟早会是大众口中别人家的男朋友,你会有你的易夫人,而你也不再属于我们但是不管怎样你的肥鹤们都会默默地祝福着你,陪你走完一生的不是我们,可至少现在陪着你的是我们。或许多年以后你会渐渐淡出我们的视野,但我想不管时隔多久你都会存在我们的记忆里,藏在我们心底最深的地方,很久以后翻开那段记忆吹吹上面的灰尘,小心翼翼的打开,仍旧有笑有泪。
以后的路还很长,我们与你的故事还在继续。于我们而言世界上最耀眼的两种光芒,一是太阳,二便是你。
巧逢何时,遇君,白衫着身,倾我心,恰似春风十里柔情,叶落声声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