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针对部分今年7月起新增退休人员养老金的问题,市人社局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说明:
由于多年养老金年度调整增幅水平都高于每一社保年度新增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自然增长幅度,造成上一社保年度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比下一社保年度退休人员的高,从而形成了养老金倒挂现象。我市较早意识到这个问题,并积极想办法解决这个问题,体现了对退休人员的关心。但由于退休人员的退休时间、缴费年限、缴费水平等情况各不相同,倒挂的程度和水平也各不相同,解决倒挂的程度和水平也应有所不同。我市原出台的《关于提高本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的通知》(穗劳社养〔2009〕8号,下称市8号文),采取每一社保年度退休人员加发一个固定金额待遇的办法,未能精确地解决每一个个体的倒挂问题,出现了一些人员解决不足,一些人员解决过度的问题,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为了妥善的解决这个问题,根据《关于解决省直企业部分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22号,下称省22号文),采用“定额、定比、系数”等三要素的办法,我市出台了《关于解决广州市企业部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倒挂问题的通知》(穗人社发〔2014〕50号,下称市50号文),对我市企业部分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倒挂水平进行了调整修正,原解决不足的予以补足,原解决过度的暂予以保留并逐步冲减,使同等缴费水平、同等缴费年限的退休人员,其待遇水平基本趋于一致,趋于合理。
为了避免原市8号文不合理的情况继续扩大,市50号文明确了市8号文实施至2015年6月30日。同时,为了精确地解决2015年7月1日后新增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倒挂问题,市人社部门已根据省22号文的原则和要求,抓紧进行数据分析并研究解决对策,争取尽快妥善处理好2015年7月起新增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与之前年度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平稳衔接的问题。由于新一社保年度尚未结束,这一社保年度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的情况尚未完全清晰,时间上存在一定的延迟性。因此,需要对这一社保年度所有领取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的养老金情况进行仿真模拟计算,以便能更准确地测算每一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倒挂具体情况,从而提出更精确的解决办法和措施。新办法确定的倒挂标准将会从退休人员首次领取基本养老金之月起补发。
珠江经济台《黄缨热线》150827“养老保险咨询”(嘉宾:广州市人社局李颖)
1、如何把省和市的养老保险合并在一起?
2、同一个单位,交费年限也是一样,交费基数也基本相同,为何由于退休时间不同导致退休工资有差异?
3、视同缴费年限应如何计算?
4、7月份开始,广州市政府取消了养老待遇地方保留津贴,实施了一刀砍办法,是否对以后退休人员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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