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经济台《黄缨热线》170417“公证的作用”(嘉宾:广州市公证协会副会长区建儿)
1、“公证遗嘱”;
2、去公证处公证、去律师行写遗嘱、在家里一家人讲清楚并写好字条,这3种方式的效果一样吗?
3、父亲去世后留下股票及资金,我们姐妹二人和母亲去办公证继承,为何只能子女放弃继承,而母亲不能放弃继承给我们其中一个?房产也是这样吗?
4、集有土地宅基地房屋能办继承吗?
5、老人痴呆(精神病)患者的监护人可以买卖被监护人的房屋?
6、房屋继承公证在哪里办?
7、母亲9年前回国办理的公证遗嘱,去世后,为何还要其他海外子女回来办放弃?
8、借名买房可以公证?
9、父母出资给子女买房,可以公证指定只给自己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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