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永远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
文/OSA 微博@-熊姐-
我第一次看到这句话,是在张嘉佳的《从你的全世界路过》这本书里。这本书也是我书柜里那近百本书里这一两年最得宠的一本了。你永远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因为他执意假寐,执意听不见你的那一声声唤。我经常做一个装睡的人,疲于和人交谈沟通的时候,疲于给对方一个太过明确的答案的时候,疲于醒着,却无法真的入睡的时候。装睡也好,装傻充愣也罢,我觉得这种婉转回绝,小心回避的方式,其实,挺好用的。
今晚,我想和你们谈谈,关于喜欢这件事。现在已经是二字打头的人,感情经历,自然不会真的是同家里父母长辈说的那样,一张白纸。过去的,我不想提,因为不管是情愫初生,还是青春懵懂,都已经过去,怎么说,都是自己读书时代里最曼妙最可爱的回忆。大学四年过半,凭着五官端正,性格正常,倒也还有几个男生对我青睐有加。嘴上一直嚷着,该谈个恋爱,派遣派遣寂寞了,可是,到最后和他们也还是停留在了革命友谊上。我想,我太清楚,我想要的是什么了。所以,哪怕身边的人和我说:“诶,眼光不要太高,某某某已经很优秀了。试着交往看看啊。”我也只是摇摇头,对啊,对方看起来很不错,但是,我不是要找一个顶级配置啊,我要找的是那个刚刚好和我很符合的齿轮啊,每一个凿孔都正好合缝的齿轮啊,这样,生活才会正常转动,一路通畅地前行。回头看看,我历来心动喜欢的人,往往不是最优秀的,也不是和我看起来最般配的,但是,好不好,这种事,从来都是主观感受,何必去理睬客观评价呢?张爱玲说过:“喜欢一个人,会卑微到尘埃里去。”可是,你都到尘埃里去了,对方怎么会看得见呢?PM2.5的颗粒可能都会远大过尘埃里的你吧。我觉得,喜欢一个人,就要优秀到闪着光,发着亮,这样才能成功吸引到对方的注意力吧。所以,我越来越成为周围人口中那个还算优秀的人。其实,我不过就是追随我心里面那个人或者曾经的某个影子而已。喜欢一个人,一定是因为对方某一点太过耀眼,一不小心就闪瞎了你的眼,窜进了你的心,所以,你如果一步步去靠近那个闪着光的白点,你自然而然也就会越来越优秀。我不是那个幸运到在男神面前晕倒就会获得爱情的袁湘琴,也不是掉了一只鞋还正好没有脚气的辛德瑞拉,所以,我想要去靠近 的那个人,是需要我很努力很努力地变优秀才能够得到的。他们说,两个人的世界里,去仰望一个人会很累。我说,不会啊,正好可以治治我的颈椎病。
其实,喜欢也分了很多种。不是所有两情相悦和一往情深才叫做喜欢,也不是所有一厢情愿和自作多情才叫做单相思。我所认为的喜欢里应该有一种这样的情感,欣赏偏多,好感掺杂。有没有一种人是你一开始接触就很欣赏,很有好感的?有没有一种是你就愿意远远观望,不想参与到他(她)的生活中去的?不需要知道他的年纪专业,甚至姓名电话,不要知道他有没有女朋友,或者是男朋友。甚至不会每天都想方设法地假装遇见。但是总能在人群里第一眼就看到那个人,不期而遇的时候就会忍不住窃喜,在这个人出现的时候一些些情绪上的失控。不是不够勇敢去主动,只是这种感觉绝对不是那种希望成为对象的喜欢。别和我说这是爱情。我心里最清楚,这不是什么爱情,就是一种无法名状的感觉而已。可能也算是一种喜欢,比路人多一点点的喜欢而已。
我以为我的大学生活,到这里大概就要和校园爱情说再见了,没有什么机会再悸动了,可是,我遇见了这么一个人,让我这么优秀的人都望而却步的人,优秀到无以复加。令你们失望的是,我们之间并没有什么天雷勾地火的爱情火花。我就是在我的世界里挖了一个洞,刚好去偷窥他的世界。他的一句话足以让我欢喜让我忧,目前的状态,我和我的闺蜜说起,她说,你知道么,你现在看着就像是个怀春的少女。可是,我本来也就是少女,为什么要像。她很羡慕我,有一个可以说起来就手舞足蹈,难过起来就掉眼泪的心里对象。我也很羡慕我自己,有这样的机会,认识一个让我看起来像少女一样的人。我的那点悸动,不影响我正常生活,正常看帅哥,只是,他的存在,让我想要变得再优秀一点,再闪亮一点。他如果在我面前做一个装睡的人,我也不介意拿着超级响的扩音器对着他的耳朵喊:“先生,到站啦!醒一醒!不然要加钱啦!”我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这么喜欢过一个人,或者正在这么喜欢一个人的过程中。我希望,所有的有情人都不是兄妹姐弟,都是对方那个刚好凿孔合缝的齿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