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比较零散的故事,是在我高中时真实发生的。每个人在学生时代都会遇到自己喜欢的人,你可能把心里的话都告诉了他,也有把喜欢默默放在心里的人。
下面是原文:
关于一座城市,我记得最深刻的一句话就是:因为一个人,恋上一座城。
每个人都有故事,故事可能不同,但是带给人的感受却是差不多的。或开心或悲伤,但有一点肯定是难忘。在一个小城里你会遇到很多让你开心的事情,也许是老师的小红花、也许是一颗太妃糖、再也许是捉到了萤火虫……开心的时候总是很多,但真正让你记住这座城市的,往往是一个人。
在最近看的一部名为《长大》的电视剧里,韦天舒跟陈曦讲到年少时他被女生喜欢的情景:“那天风很轻天很蓝阳光正好,她从长廊的尽头走过来,正好看见我穿着一件白衬衫,然后,她就爱上了我。”
年少的爱情总是那么纯粹而简单,我可以因为你好看的眉毛喜欢你,也可以因为你手指好看而喜欢你,甚至可以没有理由的喜欢你。我没那么幸运,没能在年少时遇见你,但是我遇见你的时候正值青春。
与阳光下里的白衬衫不同,我记得那天你穿着格子衬衫,衣领的两颗扣子打开,露出你好看的锁骨,你轻轻的望向我,而我正好抬头对上你的目光,我感觉呼吸急促,慌乱的逃离你的眼神,那是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好像整个世界都停住了。但你和我的世界不同,你大我两岁,在你眼里我就像个小屁孩,怎么会懂喜欢是什么。
说起来那时候以为喜欢一个人就要拼命的对他好,恨不得把整个世界和心窝子都掏给他,但是表达的方式却很简单,我每天跟你说早安晚安,让你知道我在每天早上醒来和晚上睡去都会想到你,每天都想你,现在也是。
学校门口的那棵大树长了许多年,根深叶茂,我每天去学校都会路过,但只有那天你在树下等我的时候,我才发现这棵树竟然也很美,尤其是阳光透过树叶,斑驳的洒在你的脸上的时候,格外美丽。
那天你说要来学校看我,我出门的时候把鞋子擦了好多遍,生怕沾染了一点灰尘让你看见,平时扎的马尾也盘成丸子头,我还偷偷的拿出妈妈的口红,生涩的在嘴唇上抹了抹,就想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现给你。我紧张的每节课都上不好,好几次被老师点名,但心里却在窃喜,歪着头想象着走在你身旁,好像周围很平凡的事情都变得有趣了起来。我们一路走一路笑,我不一小心微微的碰到了你的衣袖,我猛的抬起头,却对上你温柔的眼神,然后抓紧我的手,你的手掌很宽厚很温暖,甚至暖进了我的心窝。我红着脸和你走过小城里的大街小巷,你会跟我说哪一家面馆是你常去的,然后我会偷偷的去吃,你上过课的教室我也要去,你走过的路读过的书,我全都要体验一遍。
你捏了捏我的鼻子,笑着说:“小傻瓜你怎么那么傻。”真的,你笑的时候比花开还要美。但是这种美却没办法长久,我没有看到过永不凋谢的花,你也没有一直在我身边。再后来啊,你说你要去远方闯荡,城市太小不够你浪,小城姑娘你也看不上。你跟我告别,说跟我在一起的日子很轻松,但是你还是要走的,你说流浪的人是属于远方的,然后抬手拨弄我稀疏的刘海,再给了我一个深深的拥抱。那个拥抱真长啊,长到妈妈下班路灯都亮起来我才缓过神。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呢,就好像你精心打扮的芭比娃娃被宣判是别人的,无论你再怎么喜欢,都不再属于你。
时间从来不会停下来等谁,你也没有等我。小城发展的很快,跟你一起走过的路都开始翻修,和你看过的旧电影不再上映,那家牛肉面馆也换了老板,连你上过的高中也因为教育改革变成了初中,最重要的是,我想起你的时候再也不会有笑容。
后来我也长大了,小城也留不住我,我也拼命的往大城市去挤,不知怎的就去了你的城市,给你寄了一张当地风光的明信片。然后走南闯北,走过许多相似的街道,吃过很多味道相似的牛肉面,甚至见过很多像你的人。很久很久之后,你跟我说你没收到我寄的明信片,就像从那之后我再也没有见过你。
辗转过很多地方,我又回到了小城里。因为别的地方,都没有我和你的记忆。
新浪微博:最好吃的杏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