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2016-10-08    22'18''

主播: 武本宫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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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1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1)销售或进口的货物: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与气体。无形、不动产是营业税征税范围。 (2)提供的应税劳务: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3)提供的应税服务:陆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管道运输服务、邮政普遍服务、邮政特殊服务、其他邮政服务、基础电信服务、增值电信服务、研发与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 2提供应税服务的界定 (1)基本行为界定-有偿、营业性。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应税服务、为员工提供应税服务排除在外。 (2)地域界定-在境内提供应税服务,是指提供方或接受方在境内,不属于的情形的共性:完全在境外消费或使用。 (3)视同提供应税服务-无偿、营业性,但以公益活动为目的或以社会公众为对象而提供无偿提供应税服务除外。 3.应税服务的具体范围 (1)交通运输业(11%) 1)陆路运输服务包括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 2)水路运输服务包括远洋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 3)航空运输服务包括湿租业务。 4)旅客利用里程积分兑换的航空运输服务不征收增值税。 (2)邮政业(11%) 邮政储蓄业务按照金融保险业缴纳营业税。 (3)电信业(11%) (4)部分现代服务(PS:2016年5月1日全面营改增之前规定,2016注会适用2016年5月1日之前规定) 1)研发与技术服务(6%):研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合同能源管理、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2)信息技术服务(6%):软件、电路设计与测试、信息系统、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3)文化创意服务(6%):设计、商标与著作权转让、知识产权、广告、会议展览服务。 4)物流辅助服务(6%):航空、港口码头、货运客运场站、打捞救助、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仓储、装卸搬运、收派服务 5)有形动产租赁(17%):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远洋运输中的光租、航空运输中的干租属于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6)鉴证咨询服务(6%):认证、鉴证、咨询服务。代理记账、翻译服务按照“咨询服务”征收增值税。 7)广播影视服务(6%):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广播影视节目播放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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