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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准备金制度概念:金融机构为保证客户提取存款和资金清算需要准备,在中央银行的存款,目的在于保证商业银行的支付与结算,后成为央行调控货币供应量的政策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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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准备金的基本内容:
(1)规定法定存款准备金率。
(2)规定可充当法定存款准备金的标的:存款。
(3)规定计算、提取办法。
(4)规定类别:活期存款准备金、储蓄和定期存款准备金、超额准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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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存比率:
(1)按存款类别规定准备金比率:存款期限短的存款准备率高、存款期限长的存款准备率低。
(2)按银行规模、经营环境来规定准备金比率:商业银行规模大、经营环境好、工商业比较发达的地区,存款准备率高。
(3)对商业银行库存现金是否抵充法定存款准备金有不同规定。
(4)调整幅度不同。
(5)准备金中现金比例。
(6)准备金之外的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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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过程
存款准备率提高,可促进商业银行多吸收存款以保持原有的资产规模,或收缩贷款、减少投资、出售债权以适应被压缩的可用资金规模;央行通过调整存款准备金率调节商业银行的信用创造能力;存款准备金率有变动幅度小、调整频率慢甚至长期稳定不变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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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存款准备金制度的主要内容
各专业银行吸收的各种存款都应缴存存款准备金;对不同存款规定不同的法定存款准备金比率;对某些地区性银行按照改革试点的需要实行有区别的存款准备金;根据紧缩银根的需要,对专业银行另行规定存款备付率,一般不得低于5%;同业存款利率不得高于准备金存款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