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自首构成要件:
1.犯罪以后自动投案:1)时间限定:尚未归案以前;2)客观条件:必须有实际行动;3)主观条件:基于犯罪分子本人的主观意志;4)投案对象:有关机关或个人;5)投案表现:承认自己所犯的特定之罪。
2.
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特别自首构成要件:
1.主体必须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正在服刑的罪犯。
2.本人的其他罪行。
一般自首的坦白的异同点:
相同点: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不同点:一般自首是主动归案;坦白是被动归案;
特别自首与坦白的异同点:
相同点:被动归案;
不同点:特别自首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坦白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已经掌握的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