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歌无疑是流行音乐的大宗,早在上个世纪的40年代,就有学者把当时的美国流行歌曲分成三大类:恋爱中的情歌、受到挫折的情歌以及表达兴欲的情歌。可是在那个年头就做出这样的结论,到底是令人吃惊的。因为当年的流行音乐和今天颇有不同,除了情情爱爱,还有许多游子缅怀故乡的温情,士兵想念故国的母亲,城市人感慨传统生活方式的散失。情歌并非唯一一种吟唱失落情绪的歌曲。
研究流行音乐的专家Simon Frith曾把流行音乐定义为一种感伤音乐,原因就是不管个别歌曲的主题是什么,它们几乎都是失落的。亲人的离世,老家的消失,光阴的流逝,当然还有爱情的终止,皆是人所共有的经历与情怀。最重要的是我们都不介意把它唱出来。
划分流行音乐与其他艺术音乐(例如古典与爵士)的最简单判准,就是可唱不可唱,易唱不易唱。可唱易唱的音乐最容易唤起共鸣,你开车的时候,洗澡的时候都能随口哼出那些轻易进耳随便上口的调子。至于卡拉OK,那就更不用说了。Simon Frith认为这其实也是近代宗歌曲的特性,在教堂与会所里面既然要求信众齐心诵唱,那些圣诗的难度自然不能太高。
更重要的是这些宗歌曲的主旋律也是感伤的,歌者祈求上帝抚平自己的苦难与悲伤,或者在困苦之中盼望至福的来临。这些福音歌曲可以轻易地转化成现代流行音乐--就像Ray Charles那样把灵歌变成狂野的情歌,因而遭到物议--只要我们用爱神的方法去爱上一个男人或者女人。这种转移是成功流行曲的必要元素,例如Eric Clapton的Tears in Heaven 本来是他写给亡子的悼歌,不知怎的却成了酒廊里的情歌,动情的听众都以为那是送给心中爱人的曲子,还要假装对方不在人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