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看起来很风光的朋友。有一天他如常下班回家,才发现一切他习惯他熟知的事情都变了。
他的书搬走了,厅里的书柜因此空去一半;浴室墙上的毛巾架至少不见了三条毛巾;卧室更是清冷,衣橱轻了许多,照片和可资纪念的物品也都不在;更奇特的是连枕头也只剩下一个。而整间房子却是清洁整齐,丝毫没有匆忙劫掠的痕迹。朋友打电话,电话号码改了;他写信,信件原封退回。那个人就在那天上午十点以后从他的生命之中消失,再无踪迹。
“你恨他吗?”我的朋友告诉我,他不。
我理解,并且想起那个改变并且几乎毁灭我的人,也是如此消失,以极不正常的方式结束了我的正常生活。后来为了伪装一个平常的外表,竟还要我在有人的时候如常待他。我是不是应该生他的气,甚至恨他呢?
少年时代,我也和很多文艺青年一样,喜欢纳兰性德,例如他在二十多岁时写下的这一句:“被酒莫惊春睡重,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容若是贵族公子,才活了三十一年,对于人生变故的体悟却是同龄人很难领会的。所以当年虽然觉得这首词好,其实我并没读懂。
我们也有过短暂且寻常的时候。尽管未必能够对赌书中典故的出处,也不至于笑闹得杯覆茶洒,但是我们曾经讨论自己喜欢的作家,曾经用同一只杯子喝酒。事后回想,这岂不都是寻常风景?
“当时只道是寻常”这句话本身就把平常变成了异常,所有我们以为会成为习惯的平凡人事皆是无常偶然的诡局。只有事后追忆,才明白那寻常是何等的殊异可贵。赐给我们寻常体验的人,是不可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