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六十八章《不争之德》

道德经第六十八章《不争之德》

2016-04-07    04'30''

主播: 伟言微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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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善为士者①,不武;善战者,不怒;善胜敌者,不与②;善用人者,为之下。是谓不争之德,是谓用人之力,是谓配天古之极③。 [译文] 善于带兵打仗的将帅,不逞其勇武;善于打仗的人,不轻易激怒;善于胜敌的人,不与敌人正面冲突;善于用人的人,对人表示谦下。这叫做不与人争的品德,这叫做运用别人的能力,这叫做符合自然的道理。 [注释] 1、善为士者:士,即武士,这里作将帅讲。此句意为善作将帅的人。 2、不与:意为不争,不正面冲突。 3、配天古之极:符合自然的道理。一说“古”字是衍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