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下午,广州一场大雨,正巧我是十分喜欢雨的。
于是索性放下了手头一切的工作,搬了把椅子,冲了杯感冒药,开始坐在门口细细看雨,开始回想起萌萌问我的问题。
她昨晚突然发信息问我:你说感情是可以培养出来的嘛。
我一时语塞,不知道怎么回答,随便说了句明天说吧,我要睡觉了,晚安。
在没遇见他之前,我执拗的认为感情是不可以培养出来的,感动成不了喜欢。
我自认为我对他的情感是感动,我自认为我会生气是因为他边跟我打电话边听另一个女生说话是不尊重我,我自认为我会答应他七夕出去玩是因为不论是谁不论哪天约我我都会答应的。
我自认为我一点也不喜欢他。
以至于在他最后一次问我你有没有一丝丝的喜欢我时,我还是说了抱歉。
可是后来和每一任男朋友相处的过程中,我都或多或少的会想起他。
夜深人静的时候,胡思乱想着如果那时答应了他,现在或许会很幸福吧。
大概是彻底失去一个人后才能真正明白他在你心中的地位。
我也是这时候才知道我当初原来骗了所有人说我不喜欢他,包括我自己。
II
《后会有期》里有一句话我特别印象深刻:从小到大听了很多大道理,可依旧过不好我的生活。
我也听信了很多的道理:好感不等于喜欢,感动不是喜欢,爱情不能靠培养...于是我错过很多人。
我不知道我们为什么要这么固执,为什么喜欢画地为牢,尽管都我们都知道那些长时间陪伴在我们身边的,那些时刻让我们感动的人,一辈子都没能遇上几个。
我发了条信息告诉萌萌:“至少我的经验告诉我是可以的,因人而异。”
很快,萌萌回复了我:“我一直逼着自己相信不可以,可是最后还是舍不得拒绝他。幸好你告诉我是可以的,让我多了点信心走下去。”
早在很久之前,萌萌就跟我提过他们班有一个男生对她很好,她很感动。
萌萌是在北方上大学,男生总会帮她打好水装进保温瓶中;周末的时候,男生带着她玩遍了本地大大小小的景点...
男生有点呆,但也真的对萌萌很贴心。
男生早就告诉过萌萌他喜欢她,可萌萌一直拒绝,因为她刚被人拒绝,她觉得自己总不可能同时喜欢上两个人吧,所以她认为她对他只是感动而已。
可是前两天他约她出去玩,她没有去,下午的时候他发现萌萌和一男生在图书馆,他生了各种闷气,他告诉她他不开心。
萌萌向他解释说是去图书馆谈社团工作的。第二天他问萌萌:我想以男朋友的身份光明正大的吃醋,可以嘛?
她犹豫了。
她习惯性的敲着“不可以”三个字,
可是心底却开始害怕这是他最后一次表白。
想了又想,删了“不”字,发了出去。
III
或许很大的一部分人和我,和萌萌一样。
我们都想把感动和喜欢分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直到最后才明白它们本来就没有明确的界限。
感动不是喜欢,但喜欢你的人会让你感动。
其实两个人很难刚刚好你喜欢我,我也喜欢你。
常常是一方先有感情,一方先主动付出。而另一方的感情往往是基于对方的行动和努力演变而来的喜欢。
我们总羡慕一见钟情,羡慕两情相悦,羡慕心有灵犀。
但如若不能,好好地相处,慢慢地相爱,彼此心诚,彼此感动,不也是一件很浪漫的事情吗?
因为一个人的好,喜欢上一个人,
是这个世界上最正常最普通不过的事情了。
文 / 大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