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美的汤 by主播 野生的佳爷

鲜美的汤 by主播 野生的佳爷

2015-11-12    45'46''

主播: 读书有疑

1879 68

介绍:
阿七在国贸附近有一家饭店。 那是一间卖快餐的半地下室。这一带有许多辛苦的小公司职员,合租的房子没有厨房不能自制便当,一点点月光的薪水又吃不起CBD光鲜的餐厅,所以一到中午便都来阿七的店里,排长队买快餐。 阿七的店人气很高,但铺面租金更高。他曾经有过一个炒菜的厨师,一个收银员和一个舀饭洗碗的小工,但渐渐只剩他一个人。在租金和工资都水涨船高的今日,阿七要想不亏本,只能一手收钱,一手舀饭,自己买菜,自己烧菜。 阿七在店里住,这样他就能把店开到很晚,吸引那些加班结束的人们来吃宵夜。除了加班族,被吸引过来的还有流浪猫,那是一只姜黄毛色、面相凶悍的土猫,眼睛滚圆,胡子坚硬。阿七从剩下的饭菜中选一些清淡的给它。 “都凉了,凑合吃吧。”阿七把饭菜拌好,小碗放在地上。 天气很冷,再过不到一个月就是新年。阿七迟迟没有定下回家过年的事情。转过年去,铺面租金说什么也得再涨,餐馆恐怕开不下去。如果就此回了老家,那真是漂泊多年一事无成,如果赖在这里,又不知道还有什么糊口的机会。 总之,这家店是不打算继续了。 那个顾客是在一个星期五的晚上光顾的,十点左右,风很冰。周五晚上是生意稀疏的时候,加班的人比往常大大减少,平时只能吃快餐的人们也会去好一点的馆子奢侈一下。所以阿七并没有准备宵夜。天气太冷,他发了一会儿呆,打算烧一壶热水喝,然后早点睡觉。 就在他准备打烊的时候,那个男人出现在店门口。他个子偏小,但并不瘦弱,头发像一丛精神抖擞的矮草。他穿着小公司员工常穿的黑西服,白衬衣看起来不再新鲜,留下了一些浅浅的痕迹。他一只手拎着旧电脑包,胳膊上搭着一件棕黄色的旧大衣,另一只手伸进口袋里掏钱。 “还有吃的吗?”小个子男人问。他的声音听起来尖细,像一种啮齿类动物。 “今天不剩什么了,基本都卖完了。”阿七说。他并没有要留住这位顾客的意思。 “一点都不剩了吗?多少让我吃一点就好了啊。”小个子男人的眼睛滴溜溜地在空盆里瞄来瞄去,失望又不甘。 “还有一点米饭,”阿七说,“你愿意就吃了吧,不收钱。” “啊!这里有一盆汤!”小个子男人没有理会阿七的好意,对着旁边一盆汤惊呼起来。圆溜溜的小眼睛射出兴奋的精光,全身一下子充满了活力。 阿七看了看,这是随着盒饭套餐附赠的免费例汤,只剩下一个盆底。汤已经凉了,捉摸不见的蛋花里飘着两片绿叶和一角西红柿。 “给我来一份这样的汤吧!如果还有米饭,那简直是太好啦。”小个子男人热切地说。 真是不讲究的客人啊。阿七想。他找出一只瓷碗,盛上米饭,放进蒸锅加热;又打开炉子,把盛菜汤的盆放了上去。 小个子男人端端正正地坐在离厨房最近的椅子上,眼睛亮闪闪地看着阿七准备饭菜。他的两只手充满期待地搁在桌前,十个灵活的手指不断互相轻叩,仿佛在期待一场无比盛大的美味。 很快,蒸锅上了汽,带着米饭香味的蒸汽袅娜地在灶台上聚成一小团云,在抽油烟机黄色灯光的映照下,好像一蓬金色的棉花糖。盛汤的大铁锅渐渐也有了温度,一层薄薄的热气从汤里升起,若隐若现地贴着水面盘旋,就像晨雾笼罩的湖面。忽然间,一小片鸡蛋因为锅底的热度往上窜了一下,就像湖底跃起了一条小鱼。热气更多了,湖面的雾浓了,在这浓雾中,哗啦,一只长柄大勺跳进湖里,捞上一大勺热汤。 “汤。”阿七往碗里舀了两大勺汤,端到小个子男人前面。小个子男人的全部精神都投在了刚刚那个过程里,眼睛定定地注视着汤碗从阿七手中放到自己桌前,饱满的期待就像即将喷发的火山。 “还有饭。”阿七说。他返身揭开蒸锅锅盖,一大捧热气喷薄而出。一碗热腾腾的米饭从热气里浮现出来,阿七在饭上面滴了几滴酱油。 “什么也没有,只有酱油了。”阿七把米饭端到小个子男人面前。 小个子男人鼻翼旁的脸颊微微颤抖着,搓了搓手,拿起筷子。 “沾了酱油的米饭,热乎乎的汤,这样的周末,真是太美好了啊!”小个子男人由衷地赞叹道。 他仔细又喜悦地吃着饭食,好像既舍不得把它们快快吃完,又恨不得能一口吞下肚去。不多一会儿,他心满意足地抬起头来,面前是两个空空的碗。 “啊,在这一带还没有喝过这么好喝的汤呢。”小个子男人说着,从小小的、陈旧但方方正正的钱包里掏出二十块钱递给阿七。阿七觉得很不好意思,只是喝了一点剩菜汤,吃了一碗剩饭,怎么能收一个套餐的钱呢。 “不用给钱。”阿七摆了摆手。 小个子男人小小地吃了一惊,把钱包收了回去。 “你真是一位好心的店家。”小个子男人说。但他没有起身离开,而是抓耳挠腮,似乎想说什么难以启齿的事情。大概他会说自己失业了,没有钱吃饭,问我借钱,阿七想。 “你可以告诉我这么好喝的汤是怎么做出来的吗?我一定会保守秘密的。”小个子说。 阿七更不好意思了。他只好向他解释灶上只有一个火用于炒菜,而店里又只有他一个人忙不开的事情。他讲了讲他是如何在没有时间洗锅的情况下,先炒鱼香肉丝,再炒麻婆豆腐,再炒青菜,最后烧汤的过程。小个子男人听得非常认真,他从方方正正的电脑包里拿出了一只方方正正的笔记本,把阿七的叙述仔仔细细地记下来,不时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 “要烧这样一锅汤,果真要花好多心思呢!”小个子总结道,“要铺垫整整三份菜,让锅充分吸收它们的精魂,然后才能开始烧汤。难怪这样烧出来的汤,有好丰富的味道。看起来简单,其实有好多学问在。” “它们的精魂?”阿七问。 “是啊,所有的食物都是有精魂的。”小个子说。 他认真地把笔记本合上,放进整整齐齐的电脑包里,拉上拉锁,掏出大衣兜里的怀表看了一眼。大概是夜里十一点钟,末班地铁还能赶上。阿七以为他打算回家了,但他对阿七说:“承蒙款待,没有什么可以交换的,不如让我也请你喝些汤吧!” “不用客气。”阿七说,“很晚了,你快回家吧。” “真的不要吗?我们那里的汤屋是很有名的。”小个子对阿七的拒绝感到十分惊讶,好像从来不会有人拒绝这样难得的机会。 这样一来,阿七就感到有点难办。他从来没有接到过邀请,也不需要和顾客有这么多对话。看看门外的马路,被冻得硬邦邦的,写字楼黑漆漆的窗口没有一丝温暖的气息。 “呃,你们那里,是哪里呢?现在已经太晚了,恐怕关门了吧。”阿七说。 “就在附近,不远的。如果我们抓紧一点,还能在打烊之前赶到。”小个子坚持道。 如此,阿七只好锁上店面,跟在小个子后面出了门。小个子把他厚重的大衣穿在身上,竖起领子,带上兜帽,看上去像一只缩小了的熊。夜深了,街上已经安静下来,空洞的路上没人想停留。 “你最好也穿上外套,”小个子说,“晚上冷得很。” 阿七听话地穿上他早晨买菜穿的旧外套,那是一件内侧有绒,夹层有棉,外面是灯芯绒的暖和大衣。这是很久很久以前,他还有祖母的时候,他们一起买的。那是一年的新年,他从学校放寒假回家,祖母拿出给他织的围脖作为礼物。他们那里森林肥沃,冬季寒冷,山民需要用毛皮做三层领子,再在里面套一只毛线围脖。他和祖母到了镇上,他要用做家教挣的钱给祖母买一件新大衣。但最后大衣没有买成。她舍不得花钱。 “还是先给你买吧。”她说,“等以后你有钱了,再给我买。” 他是一个不懂得如何推脱的人,于是新的大衣就穿在了他身上。他穿着新大衣,系着新围脖度过了新年,吃着祖母做的打糕。如果今年回去过年,一定要给她买一件皮袄。 “这边走。”小个子领着他往写字楼群的深处走去。沿途小店早已打烊,寒风吹过空街,卷起稀疏的落叶。阿七很少在附近转悠,竟不知道这寸土寸金的地段还种着这么多树。 夜晚空气清冽,没有了白天的尾气,闻起来比白天更冷。寒风吹起来,阿七穿着厚外套但一点也不觉得暖和,热气从他的衣领、袖口、拉链缝隙、扣子与扣子之间的缝隙、针脚的细微空洞里溜走。阿七把双手插进大衣口袋,和小个子男人并肩走着,脚下被冻脆的落叶发出被踩碎的沙沙声响。 不应该在这么冷的夜里出来。阿七想。这么冷的夜里,他应该做的事情只有将热乎乎的宵夜好好卖一阵,然后锁上门窗钻被窝睡觉。好歹他现在也是有店面的人,总好过刚来北京时冬天住红砖平房的境况。平房没有保暖层,只有一层红砖,一到夜里,寒风就从所有的砖缝钻进室内。那时他的理想是赚到第一笔钱,买一床电热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