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尼尔卡尼曼从心理学的角度提出了幸福四要素。
1、 第一个幸福要素是:我们总体的幸福感:意思是对自己总体的生活状态基本满意,如:没病没灾,有自己喜欢的东西,找到了一段自己较为满意的亲密关系,这对大多数人来说是较为完满的生活状态。
2、 第二个幸福的要素是:性格必须是快乐的,性格有跨情境和跨时间的一致性和稳定性,如果一个人性格多变,或性格中呈现严重的双面性,便要从自己的性格着手,改变自己。因此性格的一致性和稳定性跟幸福感有关。幸福的人一般有快乐的性格,他们喜欢社会,喜欢他人,对未来充满着向往和期待。
3、 第三个幸福要素是:积极的情绪,人生在世,我们总喜欢追求快乐,排斥负面情绪,但生活中总避免不了负面情绪的到来。我们会发现有些人即使在负面情绪下,还是有很多积极的情绪产生,能够感到幸福,同时内心还有感恩、同情、敬畏等感受。
为什么幸福的人会这样?其实,这一切都建立在我们跟世界是怎样的关系上。有时我们会觉得世界好像是危险的,当我们感到世界是危险的时候,往往我们对待世界的态度是抗拒的,敌对的,敏感的,想逃脱的;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很难体会到跟这个世界的良性互动,所以,情绪影响着我们的幸福。
4、 第四个幸福要素是:愉悦的感觉,当我们喜欢某件事情的时候,就去实现,自然而然就会产生愉悦的感觉。例如,当我们吃着自己喜爱的食物时,在沙滩上漫步时,见到了旅途中各种优美的风景时,闻到了沁人心脾的花香时,都能够体会到愉快的感觉。
但不管是哪种因素,幸福一定是诸多元素积累在一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