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尔登湖》(十四)第二章:我在哪里,和我为什么这样生活
作者:【美国】亨利.大卫.梭罗
翻译: 古卫东
播讲: 古卫东
在我们生命的某一个季节,我们倾向去考虑任何地方都可能作为造房的地点。我就这样测量了我生活的周围方圆数英里的乡间。在想象之中我依次买下了所有农场,那些所有待售的农场我都熟悉它们的价格。我走到农人的领地,吃着他们的野果,和他谈论农事,依他开的价应诺,任何价格,又在自己心中把农场抵押给他;有时给的价还高出他预期----满口应承就是不和他签约----或者就把他的言语当约,因为我太喜欢与人交谈,从某种程度锻炼一下我和他的口才,当把那农场欣赏得够久,我应诺然后撤退,留下它让他继续扛着。我的这一举动使得我在朋友中被冠以土地掮客的名声。我在哪里栖居便在那里生活,而那里的田园也便依次向我展开一片风景。房子不就是一个座位,一个座位?----如果那座位在乡间,更好。我发现了很多适合建房的地点,果真如此面貌很快会大为改观,有人认为那里离村子太远了,但在我眼中是村子离它太远了。唔,那才算是我的生活,我说;哪怕在那里生活一个小时、一个夏天或一个冬天;能清楚我如何让岁月流逝,去熬过冬季,看春天的到来。这一领域将来的居民,无论在何处建房,都可以肯定有人比他们占先了。一个下午就足可以把那片荒地开出来,变成果园、林地和草场,决定什么样的精美橡树或松树可以留下来站在门前,什么时候每一株饱经沧桑的树可以从最好的角度来看,然后我就留下它,这也算休耕土地。因为一个人的富有就决定于他能放下多少东西[1]。
我的想象带得我如此遥远,以至于我拒绝了好几家农场,----当时拒绝就是我所愿,----可是我从来没有让实际的财产灼伤我的手指。最近的一次几乎拥有就是我买霍洛韦尔农场[2],都准备播种,而且还搜集了做一辆手推车带上走走的东西,可就在那农场主人要给我一份合同时,他老婆----人人都有这么个老婆----变了卦决定自己拥有它,他退还我十美元让我放了他。现在,说实话,在这世界上我口袋里就剩十美分,就这我还数不过来,我是那个拥有十美分的人,还是拥有农场的人,还是拥有十美元的人,还是这一切都有的人。不管怎么说,我让他拥有那十美元,再加那农场,因为我已经携带它够久了,或更甚点,是出于慷慨,我把农场卖给他就用的是我买它的价,可我还拥有我的十美分,还有种子,还有一手推车离开的东西。这样我就发现我是一个不会给我的贫穷带来任何伤害的富有的人。可我保持了那田园,而且年年光顾并从它的土地不用手推车带走它的收成。至于说到田园,有这么一行诗,----
“我是所有我测量土地的君王,
我对它的权力毋庸置疑。”[3]
我经常看到一个诗人隐退,在享受了一个农场最好的部分后,而爱发脾气的农夫却仅仅认为他得到了几个野果子。哎呀,那农场主不知道过上好多年,一个诗人把他的农场押了韵,用的是看不见的最令人尊敬的篱笆,把它牢牢圈起来,在上面挤奶、提炼,得到了所有的奶酪,只给农场主留下一些奶渣子。
霍洛韦尔最吸引我的,就是它那完全的寂静,离村子有约两英里远,离最近的邻居也有一英里半,通过一片广阔的田野和公路隔开;它依河而居,据主人说春天来的时候被雾保护免于霜冻,尽管那对我没什么;它的灰色调、房子的破败模样和谷仓、还有废弃的篱笆,使得我接下一桩买卖前在它身上逗留了很久;空心的爬满地衣的苹果树,是被兔子啮咬过的,向我显示我将会有什么样的邻居;最重要的一点是我最早期的沿河旅行的记忆,那时房子掩映在一片稠密的红枫林中,穿过它我听到农舍的狗吠。我就急于买下它,在旧主准备清理上面的一些石块,去伐掉那些苹果树,拔除一些小白桦----那些玩意儿在草地长疯了,就是按他的话说在他做一些改良工作之前。就因为上述的诸多好处我决定带上它;像古代的阿特拉斯[4],我也准备把地球扛上肩头,----我从来没听说过阿特拉斯为那举动要过什么报偿,----做这一切没有任何别的动机和借口,就是我能付得起而且不会被我的拥有带来伤害;因为我时刻都知道它会给我带来我想要的最丰饶的收成,只要我能让它保持原样。结果就成了我说过的那样。
说到农事,从总的方面看我对它含有敬意----我总在耕耘一个园子----是的,我早就准备好了种子。好多人认为种子可以随着年代更迭而改良。我从不怀疑时间能淘汰出好种和坏种,于是当我最终播种,才可能会较少失望。但我想对我的同胞说,也就想一劳永逸地说这一次:要尽可能活得自由和不受拘束。不管你生活在农场还是在监狱,拘束没有什么两样。
意大利的老凯托,他写过一本《农事》,是我的耕耘者[5],说,----我手头就只有这么一个译本,看上去某些段落像机敏的胡说,----“当你打算买一个农场时,你要这样在心里想,不要贪婪地去买它,也不要痛苦地去看它,不要认为在它那里转一圈就足够,你在那里转得圈圈越多,如果它是好的就越会让你喜欢[6]。” 我想我不会贪婪地去买它,可我会一生在它上面打转转,然后起先在它上面埋了,那样它最终会更多地取悦于我。
接下来就是我做的另一个试验,我想用更长的篇幅来描述,为了叙述的方便我把这两年的经验压缩成一年。就像我以前说过的[7],我不打算写一首沮丧的颂歌,只是要像雄鸡一样在早晨激情地歌唱,站在自己的栖木上,仅仅是为了把邻人唤醒。
我首次入住林中,那就是,将要开始在那里度过我的日日夜夜的那天,碰巧是1845年7月4日,独立日。我的房子还没有准备好过冬,只是一个简简单单挡雨的东西,没有涂灰泥也没有做好烟囱,墙壁也粗糙,是一些风雨剥蚀的木板子,还有宽缝,使得它夜晚很凉。笔直和砍削出来的白色立柱、以及刚刨出的门窗框子给人一种清新和通风的感觉,特别是在早晨,当那些木头上浸了露水,在我的幻觉里到了正午,会有一些芳香的东西从木头里渗出。在我的想象里,它一整天都或多或少保持了这种黎明的素质,让我想起去年在山中拜访过的一所房子[9]。这是一个通风的没有抹缝儿的小屋,适合款待一位旅行的神,一位女神也可以在地板上拖拽自己的长袍。风穿过我的住所如同穿过山脊一样迅捷,扯着喉咙,那是大地的音乐,仅仅属于天堂。早晨的风总在刮着,造物的诗歌永不衰竭,但少有耳朵能听到。奥林波斯[10]只不过是户外,遍布地球到处都是。
我以前仅仅拥有的一所房子,除了一艘船[11],就是一顶帐篷,那帐篷我还偶尔夏日用来短途旅行,现在还卷放在我的阁楼上;可那船已经几经转手,流逝在岁月的长河里。现在有了这么一个更加实在的庇护,在居住方面我已经在这个世界小有进步了。这个框架,只有一些轻轻的覆盖,对于我这个建造者来说,就如同置身于一个水晶宫里。它向我显示它仅仅是一张画的草图。我不需要到户外呼吸新鲜空气,因为户内的空气同样清新。当下大雨的时候我也不需要躲避,因为门内和户外都是一样的。印度史诗《哈里维萨》说,“一个住处没有鸟就相当于做肉的时候没有放调料[12]。”那不是我的住所,因为我发现自己猛然成了鸟儿们的邻居,不是把它们关起来,而是把自己关起来靠近它们。我不但靠近了那些花园和果园常见鸟类,而且是森林更野性更激越的歌手,它们从不或很少光顾一个村民,----分别是林雀、风信鸟、红色翘鼻雀、田雀、夜鹰,还有其他好多。
我被安顿在一个小湖的岸边,距离康科德村南有一英里半[13]可是地势高出了一些,在康科德和林肯郡之间的一片广阔的林中,离那曾为我们迎来声誉的田野,康科德战场约两英里[14];可是我在林中住的很低只能看到湖对岸半英里之遥,其余的盖满了树木,那就是遥远的地平线。第一个星期,每每我望向湖面它给我的印象仿佛是挂在山边的一个天池,它的湖底要远远高出其他湖面,当太阳升起的时候,我看见它慢慢撤去薄雾的衣裳,这里,那里,一点一点地,它那荡着柔波或光滑如镜的表面显露出来了,而夜,像一些幽灵,悄悄地四面八方向着林中撤走,就像是黎明散去的非国教教徒的秘密聚会。那露珠挂在树上仿佛比通常要晚地进入白天,就像在山边的那些树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