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吃货小偷,也是小偷。
听众大王你们好欢迎收听朕听臣说,你们是大王,我是大臣老李。
前段时间老李做了一期关于小偷的节目,为的就是告诉朋友们,偷盗行为真的非常不对。但是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完全阻止偷盗行为的发生啊。偷钱财的,我们见识了很多。但是偷吃的东西的,大王们有没有听过呢?
去年5月6日8时许,黎某来到南宁市中华路某铺面。拿着他此前在该处工作期间偷配的门锁钥匙,大摇大摆地将该铺面里的9箱棒棒糖和9箱泡泡糖盗走。偷走这些糖,黎某当然不是为了自己和孩子吃,而是转卖掉。黎某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肯定没人能够发现,不料几个月后,民警却找到了他。
法院认为,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达3339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黎某曾有前科劣迹,酌情予以从重处罚。判处黎某8个月的刑罚,并处罚金2000元。
什么?偷糖竟然也犯法?
那是当然的,不管是偷井盖,偷车胎,还是偷电动车电瓶,只要是没有经过正经手段得到的,那都属于偷盗行为。
偷棒棒糖、泡泡糖,你肯定会认为这些东西也不值多少钱,可如果小偷小摸累积的数额越来越多,也是一样会获刑的。
于是呢,我就去网上查了查,看看还有没有类似的案例,结果不查不知道,一查还真是有,原来不仅有偷糖的,还有偷雪糕的。
8月初,渝中接到报案,调取监控发现一男子在凌晨实施了盗窃。民警摸排蹲守,于近日凌晨5时将刚盗窃了另一家冷饮店的嫌疑人逮个正着,在其帆布包内找到20多支雪糕。目前该男子已被刑拘。
要说这大热天儿的,天那么热,雪糕确实是一种不错的消暑食品,但是为啥要选择去偷呢?难不成是想体验一下透心凉心飞扬的感觉吗?这下可好,被抓住之后心应该就凉透了吧。
上面这两个案例,虽然偷的都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但依然受到了应有的惩罚。这让我有种想要改编星爷的经典电影《喜剧之王》里面台词的冲动了,卡!吃货小偷,也是小偷。只要你敢去偷,警察就敢去抓你。
虽然对于不同的情况法律有不同的规定,但是古人云“人生在勤”,“以勤为本”。想通过偷盗不劳而获者,最终都会被法律所惩罚的。
那么以上就是本期节目的全部内容,如果大王们喜欢本期节目的话呢,欢迎订阅留言评论或者转发,朕听臣说感谢您的倾听,我们下期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