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篇告子(上)~第10章

第十一篇告子(上)~第10章

2019-12-05    06'54''

主播: 吐故纳新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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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孟子赞扬勇于为道义献身的行为,告诫世人不要为私欲丧失了自己善良的本性。 原文 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嘑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容量单位)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 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 此之谓失其本心。” 译文 孟子说:“鱼是我所希望得到的东西,熊掌也是我所希望得到的东西,如果二者不可以同时获得那我就放弃鱼而要熊掌。生命也是我所希望得到的东西,道义也是我所希望得到的东西,但二者不可以同时获得,那我就牺牲生命而追求道义。 生命本当是我所希望的,但所希望的东西还有比生命更可贵的,所以我不愿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本当是我所憎恶的,但所憎恶的东西还有比死亡更可恶的,所以有些灾难我就不会逃避。假设人们所追求的东西没有比生命更可贵,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存生命的方法,哪有不会使用的呢? 假设人们所憎恶的东西没有比死亡更可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逃避灾难的方法,哪有不会去做的呢?按这些方法做,就可以获得生存,但却有人不愿去做。按这些方法做就可以逃避灾难,但却有人不愿去做,(为什么呢?)这是因为人们希望的东西有超过生命的,人们憎恶的东西有超过死亡的。这种思想不仅仅是贤德的人才具备,所有的人都具备,只不过贤德的人能够不丧失它罢了。 一筐子饭,一小碗汤,能获得它就生存,不能获得它就会死亡,但如果用轻视的态度喊着给人家,那就是饿着肚子过路的人也不会接受;用脚踩坏的东西再给人家,就是乞丐也不会要的。有人对万钟的俸禄却不问是否符合礼仪就接受它;万钟俸禄对于我有什么用呢? 难道是为了有华美的住宅、有妻子爱妾的侍奉、有自己的穷朋友(因受周济)来感谢自己吗?过去宁死也不肯接受的东西,现在却为了华美的房屋而接受了;过去宁死也不肯接受的东西,现在却为了妻子爱妾的侍奉而接受了;过去宁死也不肯接受的东西,现在却为了赢得自己贫困朋友的一声感激而接受了,这些事我看难道还不可以罢手吗?这些实际上是丧失了人的本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