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论*
(1937年8月)
毛泽东
事物的矛盾法则,即对立统一的faze,是唯物辩证法的最根本的法则。列宁说:“就本来的意义讲,辩证法是研究对象的本质自身中的矛盾。”[1]列宁常称这个法则为辩证法的本质,又称之为辩证法的核心[2]。因此,我们在研究这个法则时,不得不涉及广泛的方面,不得不涉及许多的哲学问题。如果我们将这些问题都弄清楚了,我们就
在根本上懂得了唯物辩证法。这些问题是:两种宇宙观;矛盾的普遍性;矛盾的特殊性;主要的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对抗在矛盾中的地
位。
苏联哲学界在最近数年中批判了德波林学派[3]的唯心论,这件事引起了我们的极大的兴趣。德波林的唯心论在中国******nei发生了极坏的影响,我们*dn的教条主义思想不能说和这个学派的作风没有关系。因此,我们现在的哲学研究工作,应当以扫除教条主义思想为主要的目标。
* 这篇哲学论文,是毛泽东继《实践论》之后,为了同一的目的,即为了克服存在于中国******nei的严重的教条主义思想而写的,曾在延安的抗日军事政治大学作过讲演。在收入本书第一版的时候,作者作了部分的补充、删节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