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论:七 结论

矛盾论:七 结论

2022-05-30    02'44''

主播: 吐故纳新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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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矛盾论:七 结 论   说到这里,我们可以总起来说几句。事物矛盾的法则,即对立统****,是自然和社会的根本法则,因而也是思维的根本法则。它是和形而上学的宇宙观相反的。它 对于人类的认识史是一个大革命。按照辩证唯物论的观点看来,矛盾存在于一切客观事物和主观思维的过程中,矛盾贯串于一切过程的始终,这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绝对性。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这是矛盾的特殊性和相对性。矛盾着的事物依一定的条件有同一性,因此能够共居于一个统一体中,又能够互相转化到相反的方面去,这又是矛盾的特殊性和相对性。然而矛盾的斗争则是不断的,不管在它们共居的时候,或者在它们互相转化的时候,都有斗争的存在,尤其是在它们互相转化的时候,斗争的表现更为显著,这又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绝对性。当着我们研究矛盾的特殊性和相对性的时候,要注意矛盾和矛盾方面的主要的和非主要的区别;当着我们研究矛盾的普遍性和斗争性的时候,要注意矛盾的各种不同的斗争形式的区别,否则就要犯错误。如果我们经过研究真正懂得了上述这些要点,我们就能够击破违反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则的不利于我们的革命事业的那些教条主义的思想;也能够使有经验的同志们整理自己的经验,使之带上原则性,而避免重复经验主义的错误。这些,就是我们研究矛盾法则的一些简单的结论。    根据《毛泽东选集》第一卷刊印。 本文原为《辩证唯物论(讲授提 纲)》第三章中的一节《矛盾统一法则》。这个讲授提纲1937年9月曾印过油印本,1940年由延安八路军军政杂志社出版单行本,均未署作者姓名。《矛盾论》,1952年4月1日在人民日报正式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