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纠正党内的错误思想
(1929年12月)
关于非组织观点
四军党内存在着的非组织的观点,其表现如下:
甲 少数不服从多数。例如少数人的提议被否决,他们就不诚意地执行党的决议。
纠正的方法:
(一)开会时要使到会的人尽量发表意见。有争论的问题,要把是非弄明白,不要调和敷衍。一次不能解决的,二次再议(以不妨碍工作为条件),以期得到明晰的结论。
(二)党的纪律之一是少数服从多数。少数人在自己的意见被否决之后,必须拥护多数人所通过的决议。除必要时得在下一次会议再提出讨论外,不得在行动上有任何反对的表示。
乙 非组织的批评:
(一)党内批评是坚强党的组织、增加党的战斗力的武器。但是红军党内的批评有些不是这样,变成了攻击个人。其结果,不但毁坏了个人,也毁坏了党的组织。这是小资产阶级个人主义的表现。纠正的方法,在于使党员明白批评的目的是增加党的战斗力以达到阶级斗争的胜利,不应当利用批评去做攻击个人的工具。
(二)许多党员不在党内批评而在党外去批评。这是因为一般党员还不懂得党的组织(会议等)的重要,以为批评在组织内或在组织外没有什么分别。纠正的方法,就是要教育党员懂得党的组织的重要性,对党委或同志有所批评应当在党的会议上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