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前阵子逛街的时候买了个流苏包,很偶然,因为跟我那天穿的一身特别搭,随手就买了。
背出去晃晃荡荡的挺开心,结果半个月后背出去吃火锅,吃得太酣畅,包被溅上了油。
包是麝皮的,本来就不好清洗,沾油更是基本没救了。我是强迫症,很心疼,当场差点哭出来。郁郁寡欢地回家了,查了很多清洗方法,后来觉得希望渺茫,直接在网上又买了个新的。
原本计划收到新的后,把脏掉的包扔了,因为那油渍看着实在难受。但光洁靓丽的新包真的到手后,我却怎么也舍不得扔掉脏兮兮的那一个。
新包没什么不好,可总感觉跟旧包有感情。
便想叹一句,物即如此,更何况人。
跟闺蜜深夜聊人生时,讲起彼此做过的最不可思议的事。
闺蜜说,你可能不信,一个三番五次搞暧昧,压根靠不住的男生,我还跟他处了三年。
男生很让人气啦,是会四处认领“妹妹”的类型,自诩是天秤座热心肠,甭管该上不该上,他都给他的女性朋友搭把手。
我说,忠诚难道不是底线嘛,就比如出轨,按理说一段好端端的感情里碰上一桩出轨,不管情节多么轻微,但碰上就是碰上了,是一碗鲜汤里喝出老鼠屎的那种恶心。
闺蜜说,是啊,你又犯恶心又难过,可你真的放不下他。
“你们能走这么久,沿途多少回忆啊。你痛恨混沌的如今,可你怀念已逝的美好。你怀念他向你表白时深沉下来的眼睛,怀念两个人第一次牵手拥抱,开车兜风,怀念你冲上他的肩膀痛哭的时刻,你甚至怀念每次跟他告别时,那种清淡的不舍与苦楚。”
我们每个人都是容器,会被灌注各种各样的情绪。当你跟一个人共历生命,很奇妙,你们的身体就像两个容器拥有了同样的液体,彼此心血相连。
这让我想起曾经喜欢过的一个人。没别的优点,就是帅。那时候看他打篮球,进球过后冲我这个方向轻轻地挥手——真的不夸张,我可以就此开心至少一个星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