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物加钱”是指在评价别人所购物品时,对其价格故意高估,从而使对方高兴,求得更好的心理相容。比如,张三买了一套样式挺不错的西服,李四知道市场行情,这种衣服两三百元完全可以买下。于是李四说:“这套西服不错,恐怕得四五百元吧?”张三一听笑了,高兴地说:“老兄说错了,我220元就买下啦!”这里李四的说法就很有技巧性,在他不知道张三花了多少钱买下这套衣服的情况下,故意说高衣服的价格,使对方产生成就感,当然也就使得对方高兴。遇物加钱法很能讨得对方欢心,操作起来也很简单:对其价格高估就行了。当然“价格高估”也需注意,一要对物价心里有底,二不能过分高估,否则就收不到好的效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