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 看到这个话题的第一瞬间,我想到的人就是他。我又点开了他的主页。他新关注了谁,给谁点了赞,评论了谁,哪个时间点互动的,我都一清二楚。更遗憾的是,分开的时候,我们连一声再见都没来得及说。还没好好说再见,就再也见不到了。 此去经年,他将前程似锦,未来可期。而我,也将人山人海,边走边爱。 那是我刚到北京的第一个月。 我是一个没有很大志向的人,未曾热烈渴望过远方。可是到了北京之后,我才渐渐意识到远方的美好,尤其是当我遇见他之后。 他没出现之前,我的生活单调枯燥。每天宿舍单位,两点一线来回重复。周末哪怕双休,也要掂量许久才敢出去逛一次街。 一是距离远。我住在郊外,要去市区得转好多趟车。二是物价贵,出去吃一顿得花掉平时在家吃差不多一周的伙食费。 北京哪哪都好,就是对初来乍到还是单身的人不怎么友善。这也是后来我离开北京的原因。 如果没记错的话,我们第一次相遇,是在冬天。那时候刚下完第一场雪。身为南方人,从没见过雪的我裹着羽绒服在小区楼下的雪地里视若无人地滚了整整三圈。 为什么是三圈呢?因为刚起身准备滚第四圈的时候,他就站在我跟前。 “第一次看雪吧。” 这是他开口跟我说的第一句话。也不知道谁给我的勇气,我从雪地里爬起来,拍掉身上的淤雪,看都不看他一眼就说:“关你什么事。” 我们在一起之后,回忆起这段,他说那是他第一次被一个陌生人怼得那样哑口无言,丝毫没有反驳的余地。而且,还是个女孩子。 我们平时的相处也是这样。 我伶牙俐齿,他沉默寡言。不管任何时候,不管任何问题,他都不会跟我争论,也无论我说得对或错。 用他的话说,跟女人是不能讲道理的。因为女人就是道理本身。 我说,你这觉悟还挺高。他说,那是你教得好。 我们在一起也很顺其自然。他表白,我答应。在一起之后,我经常去他家蹭饭。这是跟单身生活唯一一个不同的地方。 一个人住的时候,我一般是叫外卖,吃了上顿没下顿。恋爱之后,他像个老妈子一样,准时准点管着我的一日三餐。 我是一个对生活没有太多要求的人。饭能填饱肚子就好,菜是鱼还是肉都可以,不挑食。其实说白了,就是没有经验,完全一个生活白痴。 他不一样。 他对生活有着堪称极致的追求和享受。在超市买一颗白菜,他都能跟我科普半天这颗菜的各种知识。 我生性多虑,敏感。他不善言辞,惜字如金。不管从哪方面看,我们都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 敏感多思又缺乏安全感的女孩子,和不善表达又只求一时享受的男孩子,是注定不会有好结局的。 他说他可能要离开北京,回老家工作。等他回老家稳定下来,再接我过去。我说我无论如何要留在北京,哪怕去天桥要饭。 他说他在北京呆累了,想换个地方重新开始。我说如果离开北京,我的日子一眼便能望到头。只有留在北京,留下来,我才能活得像个人,活得像自己。 我们为此吵了一架。之前所有没有注意过的问题,都在这一架中暴露出来,并且分崩离析。 他离开北京那天,我下厨给他做了一顿饭。茄子和鱼都烧糊了,但他依然吃得很香。我们默默吃着饭,全程不说一句话。吃完饭,我送他下楼去坐车。 走到小区门口,他脱下大衣披到我身上。雪下得很大,跟一年前我们第一次见面那天的一样。 上车之前,他说他可能还会再回来,让我等等他。 我没说话,看着出租车载着他渐行渐远,直至完全消失在我的视线里。 走在漫天飞雪中,我只有一个念头:就当你没来过,我没爱过。我没再收到过他的消息,我们的聊天记录,永远停留在他离开北京之前对我说的最后那一句“你保重”。 我也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放下。只是,他走后,我又一个人把我们去过的地方重新走了一遍。 他最喜欢坐的307号公交车,我每周末都会坐一次。从起点坐到终点,再从终点坐回起点。 他喜欢的电影,我失眠的时候会翻出来一遍又一遍地看。他喜欢听的歌,在我的歌单里排名第一。我还学会了做饭,虽然远远没有他做得好。有时候甚至会笨到削个土豆皮都能把手指割破。 我跟自己说,我没有等他。 我不是等他回来找我,我是等自己死心放手。 等音讯全无,我再去爱这世间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