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六三:剝之,无咎。 三雖與上九為正應,不可言剝,然在剝卦之中,猶不能離乎剝之名。之,語助辭。眾陰方剝陽而三獨與之為應,是小人中之君子也。去其黨而從正,雖得罪于私黨,而見取于公論,其義无咎矣。占者如此,故无咎。剝以近陽者為善,應陽者次之,近陽者六五是也,故无不利。應陽者此爻是也,故無咎。 《象》曰:剥之无咎,失上下也。 上下,謂四陰。三居四陰之中,不與之同黨,而獨與一陽為應與,是所失者上下之陰,而所得者上九之陽也。惟其失四小人,所以得一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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