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绍:
六二:過其祖,遇其妣;不及其君,遇其臣,无咎。 遇字詳見噬嗑六三。陽為父,陰為母,祖妣之象。震艮皆一君二民,君臣之象。三四陽爻,皆居二之上,有祖象,有君象。初在下,有妣象,有臣象。陰四故曰過,陽二故曰不及。本卦初之與四,上之與三,皆陰陽相應,陰多陽少,又陽失位,似陰有抗陽之意,故二陽爻皆言弗過。此爻不應乎陽,惟與初之陰相遇,故曰遇妣,遇臣也。觀九四遇五曰遇,上六隔五曰弗遇,可見矣。蓋遇者非正應,而卒然相逢之辭。言以陰論,四陰二陽,若孫過其祖矣,然所遇者乃妣也,非遇而抗乎祖也。以陽論,二陽四陰,若不及在君,過在臣矣。然所遇者乃臣也,非過而抗乎君也。若初之于四,上之于三,則祖孫君臣,相為應與,對敵而抗矣。所以初與上皆凶,此爻因柔順中正,所以過而不過。 本卦陰過乎陽,陰陽不可相應。六爻以陽應陰者,皆曰弗過,以陰應陽者,則曰過之。六二柔順中正,以陰遇陰,不抗乎陽,是當過而不過,无咎之道也,故其象占如此。 《象》曰:不及其君,臣不可過也。 臣不可過乎君,故陰多陽少,不可相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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