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不进也。讼,不亲也。 此以综言。天水相上下,安分待时,故不进。越理求胜,故不亲。
大过,颠也。颐,养正也。依蔡氏改工 此以错言。弱其本末,故颠二择其大小,故正。《序卦》曰:“颐
者,养也,不养则不可动,故受之以大过。”有此作证,蔡氏方改正,所以 《序卦》有功于《易》。
既济,定也。未济,男之穷也。依蔡氏改正 此以综言。水火相为上下,六位皆当,故定。三阳失位,故穷。
归妹,女之终也。渐,女归待男行也。礴氏改风 此以综言。归妹下卦之兑进而为渐上卦之翼,渐下卦之良进而为归
妹上卦之震。归妹者,女事之终。待男者,女嫁之礼。
娠,遇也,柔遇刚也。央,决也,刚决柔也。君子道
长,小人道消也。依蔡氏改正。 此以综言。君子小人迭为盛衰,犹阴阳迭相消长。一柔在五阳之下,
日柔遇刚者,小人之遭遇,君子之所忧也。一柔在五阳之上曰刚决柔者,君 子之道长,小人之所忧也:《易》之为书,吉凶消长,进退存亡,不过此理 此数而已。故以是终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