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年春,王二月辛卯,衛甯喜弒其君剽。衛孫林父入于戚以叛。甲午,衛侯衎復歸于衛。
夏,晉侯使荀吳來聘。
公會晉人、鄭良霄、宋人、曹人于澶淵。
秋,宋公弒其世子痤。
晉人執衛甯喜。
八月壬午,許男甯卒于楚。
冬,楚子、蔡侯、陳侯伐鄭。
葬許靈公。
【傳】
二十六年,春,秦伯之弟鍼如晉修成,叔向命召行人子員。行人子朱曰:「朱也當御。」三云,叔向不應。子朱怒曰:「班爵同,何以黜朱於朝?」撫劔從之。叔向曰:「秦、晉不和久矣,今日之事幸而集,晉國賴之。不集,三軍暴骨。子員道二國之言無私,子常易之。姦以事君者,吾所能御也。」拂衣從之。人救之。平公曰:「晉其庶乎!吾臣之所爭者大。」師曠曰:「公室懼卑。臣不心競而力爭,不務德而爭善,私欲已侈,能無卑乎?」
衛獻公使子鮮為復,辭。敬姒強命之,對曰:「君無信,臣懼不免。」敬姒曰:「雖然,以吾故也。」許諾。初,獻公使與甯喜言,甯喜曰:「必子鮮在,不然必敗。」故公使子鮮。子鮮不獲命於敬姒,以公命與甯喜言曰:「苟反,政由甯氏,祭則寡人。」甯喜告蘧伯玉,伯玉曰:「瑗不得聞君之出,敢聞其入?」遂行,從近關出。告右宰穀,右宰穀曰:「不可。獲罪於兩君,天下誰畜之?」悼子曰:「吾受命於先人,不可以貳。」穀曰:「我請使焉而觀之。」遂見公於夷儀。反,曰:「君淹恤在外十二年矣,而無憂色,亦無寬言,猶夫人也。若不已,死無日矣。」悼子曰:「子鮮在。」右宰穀曰:「子鮮在何益?多而能亡,於我何為?」悼子曰:「雖然,弗可以已。」孫文子在戚,孫嘉聘於齊,孫襄居守。二月庚寅,甯喜、右宰穀伐孫氏,不克,伯國傷。甯子出舍於郊。伯國死,孫氏夜哭。國人召甯子,甯子復攻孫氏,克之。辛卯,殺子叔及大子角。書曰「甯喜弒其君剽」,言罪之在甯氏也。孫林父以戚如晉。書曰「入于戚以叛」,罪孫氏也。臣之祿,君實有之。義則進,否則奉身而退。專祿以周旋,戮也。甲午,衛侯入。書曰「復歸」,國納之也。大夫逆於竟者,執其手而與之言;道逆者,自車揖之;逆於門者,頷之而已。公至,使讓大叔文子曰:「寡人淹恤在外,二三子皆使寡人朝夕聞衛國之言,吾子獨不在寡人。古人有言曰:『非所怨,勿怨。』寡人怨矣。」對曰:「臣知罪矣!臣不佞,不能負羈絏以從扞牧圉,臣之罪一也;有出者,有居者,臣不能貳,通外內之言以事君,臣之罪二也。有二罪,敢忘其死?」乃行,從近關出。公使止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