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獄詠蟬並序》
唐代 駱賓王
余禁所禁垣西,是法曹廳事也,有古槐數珠焉。雖生意可知,同殷仲文之枯樹,而聽訟斯在,即周召伯之甘棠。每至夕照低陰,秋蟬疏引,發聲幽息,有切嘗聞。豈人心異於曩時,將蟲響悲於前聽。嗟乎!聲以動容,德人以象賢。故潔其身也,稟君子達人之高行;蛻其皮也,有仙都羽化之靈姿。
候時而來,順陰陽之數,應節為變,寄藏用之機。有目斯開,不以道昏而昧其視,有翼自薄,不以俗厚而易其真。吟喬樹之微風,韻資天縱,飲高秋之墜露,清畏人知。
僕失路艱虞,遭時徽纆。
不哀傷而自怨,未搖落而先衰。
聞蟪蛄之流聲,悟平反之已奏,見螳螂之抱影,怯危機之未安,感而綴詩,貽諸知己。庶情沿物應,哀弱羽之飄零;道寄人知,憫餘聲之寂寞。非謂文墨,取代幽憂雲爾。
西陸蟬聲唱,南冠客思深。
不堪玄鬢影,來對白頭吟。
露重飛難進,風多響易沈。
無人信高潔,誰為表余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