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原文]
三十辐①共一毂②,当其无,有车之用③。埏埴以为器④,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⑥。
[译文]
三十根辐条汇集到一根毂中的孔洞当中,有了车毂中空的地方,才有车的作用。揉和陶土做成器皿,有了器具中空的地方,才有器皿的作用。开凿门窗建造房屋,有了门窗四壁内的空虚部分,才有房屋的作用。所以,“有”给人便利,“无”发挥了它的作用。
[注释]
①辐:车轮中连接轴心和轮圈的木条,古时代的车轮由三十根辐条所构成。此数取法于每月三十日的历次。
②毂:音gu,是车轮中心的木制圆圈,中有圆孔,即插轴的地方。
③当其无,有车之用:有了车毂中空的地方,才有车的作用。"无"指毂的中间空的地方。
④埏植:埏,和;植,土。即和陶土做成供人饮食使用的器皿。
⑤户牖:门窗。
⑥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有"给人便利,"无"也发挥了作用。
王弼《道德经注》
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
可道之道,可名之名,指事造形,非其常也,故不可道,不可名也。
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
凡有皆始於无,故未形无名之时,则为万物之始。及其有形有名之时,则长之育之,亭之毒之,为其母也。言道以无形无名,始成万物,以始以成,而不知其所以玄之又玄也。
故常无欲,以观其妙;
妙者,微之极也。万物始於微而后成,始於无而后生,故常无欲空虚,可以观其始物之妙。
常有欲,以观其徼。
徼,归终也。凡有之为利,必以无为用;欲之所本,适道而后济。故常有欲,可以观其终物之徼也。
此两者,同出而异名。同谓之玄,玄之又玄,众妙之门。
两者,始与母也。同出者,同出於玄也。异名所施,不可同也,在首则谓之始,在终则谓之母。玄者,冥也,默然无有也,始、母之所出也,不可得而名,故不可言。同名曰玄,而言同谓之玄者,取於不可得而谓之然也。谓之然则不可以定乎一玄而已,则是名则失之远矣,故曰玄之又玄也。众妙皆从同而出,故曰众妙之门也。
苏辙《老子解》
道可道,非常道。
莫非道也。而可道者不可常,惟不可道,而後可常耳。今夫仁義禮智,此道之可道者也。然而仁不可以為義,而禮不可以為智,可道之不可常如此。惟不可道,然後在仁為仁,在義為義,在禮為禮,在智為智。彼皆不常,而道常不變,不可道之能常如此。
名可名,非常名。
道不可道,而況可得而名之乎?凡名皆其可道者也。名既立,則圓方曲直之不同,不可常矣。
無名,天地之始;有名,萬物之母。常無,欲以觀其妙;常有,欲以觀其徼。
自其無名,形而為天地,天地位而名始立矣。自其有名,播而為萬物,萬物育而名不可勝載矣。故無名者道之體,而有名者道之甩也。聖人體道以為天下用,入於衆有而常無,將以觀其妙也。體其至無而常有,將以觀其徼也。若夫行於其徼而不知其妙,則粗而不神矣。留於其妙而不知其繳,則精而不遍矣。
此兩者,同出而異名,同謂之玄。
以形而言有無,則信兩矣。安知無運而為有,有復而為無,未嘗不一哉。其名雖異,其本則一,知本之一也,則玄矣。凡遠而無所至極者,其色又玄,故老子常以玄寄極也。玄之又玄,衆妙之門。言玄則至矣,然猶有玄之心在焉。玄之又玄則盡矣,不可以有加矣,衆妙之所從出也。
河上公《道德经注》
古者车三十辐,法月数也。共一毂者,毂中有孔故众辐共凑之。治身者当除情去欲,使五藏空虚,神乃
归之。治国者寡能,总众弱共扶强也。无,谓空虚。毂
中空虚,轮得转行;舆中空虚,人得载其上也。
埏,和也。埴,土也。和土以为饮食之器。器中空
虚,故得有所盛受。谓作屋室。言户牖空虚,人得以出入观视;室中空虚,人得以居处,是其用。
利,物也,利于形用。器中有物,室中有人,恐其屋破坏;腹中有神,畏其形亡也。言虚空者乃可用盛受万物,故曰虚无能制有形。道者空也。
[引语]
在现实社会生活中,一般人只注意实有的东西及其作用,而忽略了虚空的东西及其作用。对此,老子在本章里论述了“有”与“无”即实在之物与空虚部分之间的相互关系。他举例说明“有”和“无”是相互依存的、相互为用的;无形的东西能产生很大的作用,只是不容易被一般人所觉察。他特别把“无”的作用向人们显现出来。老子举了三个例子:车子的作用在于载人运货;器皿的作用在于盛装物品;房屋的作用在于供人居住,这是车、皿、室给人的便利。车子是由辐和毂等部件构成的,这些部件是“有”,毂中空虚的部分是“无”,没有“无”车子就无法行驶,当然也就无法载人运货,其“有”的作用也就发挥不出来了。器皿没有空虚的部分,即无“无”,就不能起到装盛东西的作用,其外壁的“有”也无法发挥作用。房屋同样如此,如果没有四壁门窗之中空的地方可以出入、采光、流通空气,人就无法居住,可见是房屋中的空的地方发挥了作用。
本章所讲的“有”与“无”是就现象界而言的,与第一章所说有“有”与“无”不同,后者是就超现象界而言的,读者应注意加以区别。
[评析]
在《道德经》一开始,老子用大部分篇章,通过认识天地、刍狗、风箱、山谷、水、土、容器、锐器、车轮、房屋等具体的东西去发现抽象的道理。他的学说往往是从具体到抽象、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而并非总在故弄玄虚。冯友兰先生曾说:“老子所说的‘道’,是‘有’与‘无’的统一,因此它虽然是以‘无’为主,但是也不轻视‘有’,它实在也很重视‘有’,不过不把它放在第一位就是了。老子第二篇说‘有无相生’,第十一章说‘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这一段话很巧妙地说明‘有’和‘无’的辩证关系。一个碗或茶盅中间是空的,可正是那个空的部分起了碗或茶盅的作用。房子里面是空的,可正是那个空的部分起了碗或茶盅的作用。如果是实的,人怎么住进去呢?老子作出结论说‘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它把“无”作为主要的对立面。老子认为碗、茶盅、房子等是‘有’和‘无’的辩证的统一,这是对的;但是认为‘无’是主要对立面,这就错了。毕竟是有了碗、茶盅、房子等,其中空的地方才能发挥作用。如果本来没有茶盅、碗、房子等,自然也就没有中空的地方,任何作用都没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