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天造人是“有物有则”,有的相近,有的相悖,有的人彼此凑在一起会活得更加愉悦,有的则会像斗鱼一样两败俱伤,他的“我”与你的“我”两相妨。
相信上天自有主张的人,必相信,不是每个心灵上的“人种”都可以放在一起。就把这种冥冥中的定理定义为“磁场”吧。不然,无可名之。
……
过眼滔滔云共雾,算天下知己吾与汝——我一直很喜欢这一句话的大气,只因过眼滔滔云共雾,啊,你必说,是因昨日你供我一个李,还是今日我还你一个桃?写字写得哓哓不休的我,有时很怕答,为什么?……也许不为什么,就为我高兴与你一起微笑。
吴淡如散文《曾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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