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16《礼记》学习第39天
曾子母逝身居丧,
齐衰未脱吊子张。
重耳悼父在他乡,
不听秦劝谋诸王。
爱父无私仁作宝,
孝义胜国礼为上。
今天,我们学习檀弓下第2节:
妻之昆弟为父后者死,哭之嫡室,子为主,袒、免、哭、踊。夫入门右,使人立于门外,告来者,狎则入哭。父在,哭于妻之室;非为父后者,哭诸异室。
有殡,闻远兄弟之丧,哭于侧室。无侧室,哭于门内之右。同国则往哭之。
子张死,曾子有母之丧,齐衰而往哭之。或曰:“齐衰不以吊。”曾子曰:“我吊也与哉?”
有若之丧,悼公吊焉,子游傧由左。
齐告王姬之丧,鲁庄公为之大功。或曰:“由鲁嫁,故为之服姊妹之服。” 或曰:“外祖母也,故为之服。”
晋献公之丧,秦穆公使人吊公子重耳,且曰:“寡人闻之,亡国恒于斯,得国恒于斯,虽吾子俨然在忧服之中,丧亦不可久也,时亦不可失也。孺子其图之。”以告舅犯。舅犯曰:“孺子其辞焉。丧人无宝,仁亲以为宝。父死之谓何?又因以为利,而天下其孰能说之?孺子其辞焉!”公子重耳对客曰:“君惠吊亡臣重耳,身丧父死,不得与于哭泣之哀,以为君忧。父死之谓何?或敢有他志以辱君义。”稽颡而不拜,哭而起,起而不私。子显以致命于穆公。穆公曰:“仁夫公子重耳!夫稽颡而不拜,则未为后也,故不成拜。哭而起,则爱父也;起而不私,则远利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