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记•内则第十二》⑥

《礼记•内则第十二》⑥

2021-04-13    04'08''

主播: 群•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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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20210413《礼记》学习第154天 长赐衣食不敢辞,不欲不嗜亦受之。 父母有过柔声谏,复谏蒙挞息怨气。 今天,我们学习《内则第十二》第6节 子妇孝者敬者,父母舅姑之命,勿逆勿怠。若饮食之,虽不嗜, 必尝而待;加之衣服,虽不欲,必服而待;加之事,人待之,己虽弗欲,姑与之而姑使之,而后复之。子妇有勤劳之事,虽甚爱之,姑纵之,而宁数休之。子妇未孝未敬,勿用疾怨,姑教之,若不可教,而后怒之。不可怒,子放妇出, 而不表礼焉。 父母有过,下气怡色,柔声以谏。谏若不入,起敬起孝,悦则复谏;不悦,与其得罪于乡党州闾,宁孰谏。父母怒,不悦,而挞之流血,不敢疾怨,起敬起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