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10《礼记》学**************************************************记下第二十一》第2节
自诸侯达诸士,小祥之祭,主人之酢也,哜之;众宾兄弟,则皆啐之。大祥,主人啐之;众宾兄弟,皆饮之可也。凡侍祭丧者,告宾祭荐而不食。
子贡问丧。子曰:“敬为上,哀次之,瘠为下。颜色称其情, 戚容称其服。”请问兄弟之丧。子曰:“兄弟之丧,是存乎书策矣。君子不夺人之丧,亦不可夺丧也。”
孔子曰:“少连、大连善居丧, 三日不怠,三月不懈,期悲哀,三年忧。东夷之子也。”
三年之丧,言而不语,对而不问。庐,垩室之中,不与人坐焉。在垩室之中,非时见乎母也,不入门。疏衰皆居垩室不庐。庐,严者也。
妻视叔父母,姑、姊妹视兄弟,长、中、下殇视成人。亲丧外除。兄弟之丧内除。视君之母与妻,比之兄弟。发诸颜色者,亦不饮食也。
免丧之外,行于道路,见似目惧,闻名心惧; 吊死而问疾,颜色戚容,必有以异于人也。如此而后可以服三年之丧。其余则直道而行之是也。
祥,主人之除也,于夕为期,朝服。祥因其故服。子游曰: “既祥,虽不当缟者必缟,然后返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