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你们的主播姵新,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作者 小透明叶柚子 的“忘不掉前任,就别谈恋爱了吧” 出自微信公众号不给吃的柚
很喜欢药水哥的一句话:
“我坚持不找你,不是因为我不想你,更不是因为我不爱你,而是因为你给我的感觉,像是我在打扰你”。
和他在一起快一年了。
第一次见面是在一家音乐房子,我必须承认第一眼,我就确认,他就是我喜欢的类型。
那晚,他开口和我说的第一句话,我一直没忘。
他说:“你很像她。”
其实我并没有把这句话中的“她”放在心上,自从那晚之后,我们很快就在一起了。
他是我的初恋。
我爱他,甚至胜过爱自己。
我当然明白他口中的“她”是谁,谁还没有个念念不忘的前任啊。
只是我在心中默默告诉自己:现在在他身边的人是我,只要他看到我的好,就会忘了“她”的。
我一直觉得我是幸运的。
毕竟他真的是太完美了,为人和善,学历不错,长得也很帅,一直都有妹子追求,而我是众多妹子中胜出的那一个。
他愿意花时间陪我逛街,细心给我做饭,帮我解决生活中的各种难题,节日礼物也从不缺席。
有次我偶然问起,为什么选择了我,他笑着揉了揉我的脸,说是凭直觉。
我又问他,你爱我吗?
他随便找个话题岔开了,就这样敷衍了过去,我也再未提起。
我那时候觉得,或许是自己矫情了些,他对我那么好,足以胜过任何的甜言蜜语。
其实我心里应该是有数的,只是一直在自欺欺人罢了。
如果我没有翻到那些东西,恐怕我会一直这么骗自己。
情书、车票、还有被打碎的玻璃,这些东西一直被他珍藏在床头柜,干干净净,只留下一遍又一遍擦拭过的痕迹。
后来我甚至在他的手机相册“已隐藏”那一栏看见他珍藏着的前女友照片。
在他的备忘录里,我看见他写着:
她身上有金纺的味道,我很喜欢。
她攒钱给我买了只钢笔,傻子。
她给我买的第一件情侣衫,她很喜欢蓝色。
眼泪模糊了眼睛我已经看不清屏幕,我只知道:他一个大男人洗衣服也会泡金纺。(一种有香味的柔顺剂)
他一直宝贝着连我都不给碰的钢笔;
还有那件已经褪色的蓝色T恤,上次我给他丢掉垃圾桶,被他凶了一顿——
“我看这件衣服已经褪色了。”
“我给你买新的吧。”
“不用。”那天他很严肃,很凶。
我从未见过那样的他。
回忆在脑海里倒回播放,每一帧每一个画面每一个音节的落下,我都该注意到的——
他不爱我,他还记得她。
很可笑吧,他们的一年是被珍藏的回忆,而我们的一年却是个笑话。
我拿着那件衣服哭着质问他。
那时我心里还存着一丝幻想:如果他丢了这些东西,哪怕是骗我,哪怕只说一句道歉。
对不起,我错了,可以原谅我吗?我已经忘了......
我都可以既往不咎。
可是他没有。
他什么都没有说,一个人去了酒店。
我半夜睡不着,给他打电话,跟他道歉,是我不该无理取闹。
我哭着求他回来。
说不介意是假的。
只是我太爱他了,我太害怕失去他。
只是它就像一根刺,即便我假装毫不在意,试图将它影藏的很好。
它也总会浮现出来,一遍又一遍地提醒着我:
他不爱你。
我固执地认为:只要我对他足够好,就可以抚平他前女友留下来的伤痛。
我们可以和好如初。
我开始拼了命地顺从他的喜好;嘘寒问暖,无微不至;只要是他喜欢的东西,哪怕吃一个月泡面,我也会攒钱买下来。
他轻轻皱一下眉头,我都惊恐万分。
我们就这样又过了几个月。
好似我们之间什么都没有,谁也不提及。
好似只要谁都不触碰,就可以一直这样。
只有我知道,哪怕我再怎样百般讨好,委屈求全,也依旧改变不了他心里那个人的地位。
“停下吧。”
我终于决定放手了。
我们分手了,是我在微信上提出的。
“好。”那边回复得很快,也没有任何地犹豫。
遇到他之前我只想一个人一只狗平平淡淡度过一生,遇见他后偷偷盘算起和他共度余生。
但终究是黄粱一梦。
我从未想过我的初恋是以这种方式结束。
每次一想到和他的点滴 就像无数根 深扎在内心深处里的茎刺 被人粗暴地连根拔起,裸露出满目疮痍,血流不止。
我接受所有的一切,包括他不爱我的事实。
只是这一场独角戏,终归是要落了幕的。
我不是劝你,我只是建议:
喜欢和决定在一起之前,一定要先放下心里另一个人。
这不仅是对过去的告别,也是在对即将开始的恋情表示:“我重新开始了。”
“忘不了前任,就别谈恋爱了吧”:不必救赎别人,不必自欺欺人,不必委曲求全,放过不爱自己的他,也是放过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