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微信上一个关于清朝人拾金不昧终得好报的故事在刷屏,笔者特意翻阅了清朝笔记《清稗类钞》,在“廉俭类”一章里找到了故事的原型。
故事发生在光绪年间,江苏人某甲在上海租界洋货肆当伙计,甚得老板信任。某年端午,他去南市收款,收得银币一千八百多元,结果在十六铺茶楼丢失。主人怀疑某甲私吞,责令立即召回,否则送官。某甲“百口莫能辨”,只好带着两个人回原地寻找。
浦东人某乙在某甲当时离开茶铺后不久,正好来到这里,看见某甲遗失的包裹,打开一看,“则巨金也”。乙也动了私心,觉得拿了这笔钱,“半生温饱有余”,但是,他还是留下来等失主出现。直到黄昏,某甲脸色仓皇地出现在茶铺,跟老板打听包裹的下落时,他知道是失主来了,于是将包裹交给某甲。某甲感激不尽,要酬谢,某乙无论如何不答应。
洋货行的老板听说后,立即聘用拾金不昧的某乙当会计,他认为此人“有至性”,即性格很淳朴,人品过硬。某乙后来以经营致富。更神奇的是,某乙因为等失主而避过一场翻船之祸。
故事的结尾多少带点因果报应的迷信色彩,尤其是躲过灾祸一说不知可靠否。但好人有好报,反映了我们民间对良好品质的期待心理。此人后来经营致富,也说明好的人品也有好的商业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