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的大招:同股不同权

港交所的大招:同股不同权

2018-06-04    04'30''

主播: 华商韬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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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随着香港联交所正式宣布接受设置“同股不同权”的公司申请IPO,小米正式提交其香港IPO申请材料,滴滴紧随其后初步决定落户香港,不排除以同股不同权形式上市。“同股不同权”又再次热了起来。那“同股不同权”具体含义是什么?本期知适为你解读。 “同股不同权”又可以称为双层股权结构,指的是资本结构中包含着两类或者更多代表不同投票权的普通股架构,能够让企业在取得外部融资的同时,依旧将控制权保留在家族内部或内部团体这种小部分特定人员手中。这部分“小团体”往往是公司的创始团队,他们有时会把股票划分为A、B两种类型以区分不同股权,以此实现对前述表决权等的控制。此时,A类股票一般给予大众投资者持有,B类股票具有表决特权,由管理团队所持有,这类股票往往不允许转让。转让的话要放弃投票特权、先转化为普通投票权股票。需要说明的是,AB股在分红上的权利是一致的。 同股不同权的股权架构,实践中主要有两种模式:双重股权架构、合伙人架构。 同股不同权之双重股权架构 指资本结构中包含两类或多类不同投票权的普通股架构。同股不同权为“AB股结构”,B类股一般由管理层持有,而管理层普遍为始创股东及其团队,A类股一般为外围股东持有,此类股东看好公司前景,因此甘愿牺牲一定的表决权作为入股筹码。百度、脸书(Facebook)、谷歌(Google)均采用AB股制度。 同股不同权之合伙人架构 合伙人制度即由合伙人提名集团董事会多数席位,而不受管理层或合伙人实际持股比例的制约。合伙人制度的核心安排是:合伙人不以股份占比为依据,直接有权行使一定比例的董事提名权。这样一来,该公司创始人以及其他高管就有权决定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拥有实际控制权。 关于“同股不同权”最早是来源于美国,多在美国和加拿大市场实行。香港市场有史以来一直奉行同股同权制度,所有上市公司股东不论身份还是持股量,持有的每一股都享有相同的投票权,投票权的比例和股东拥有股份数量成正比。 正是因为香港同股同权的制度,无法接受阿里巴巴不同投票权架构,2014年前,港交所与阿里IPO失之交臂。阿里2014年在纽交所上市,以250亿美元的融资额成为有史以来最大IPO。 如果港交所坚持同股同权的制度,未来将会失去更多优质企业在港上市。 关于“同股不同权”的问题在香港市场也讨论了许久,2017年6月,港交所就建立“创新板”,允许“不同投票权架构”的公司上市。经过四年不懈努力,港交所终于推出了新的上市制度。今年四月港交所修改上市制度,港交所将允许“同股不同权”公司上市。 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表示:“这是港交所25 年来最大一次变革”。预计2018年六、七月份将会看到首批企业上市。虽然很多企业还没给出确切在港上市的官方消息,但酝酿四年之久、也是近25年来意义最为重大的港股上市制度改革,即将落地,香港资本市场发展也将开启崭新的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