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怎样看待李自成?》
作者/洪烛
有一折戏,叫做《闯王进京》。闯王,是名副其实地闯进来的。据史料记载,他是带着兵马从八达岭长城豁口打过来的,呈泰山压顶之势。城北沙河或顺义一带的某一个十字路口,树立着李自成扬鞭跃马的青铜塑像,供今人的纪念。闯王进京,是为了坐江山的,或者说,为了做皇帝。
1949年毛泽东离开河北西柏坡,准备进入和平解放了的北平(他在西柏坡指挥打赢了三大战役)。在动身之前,特意做了一个重要的讲话,大意为“我们不能学李自成”以及“要防止糖衣炮弹”等等,可谓高瞻远瞩,语重心长。
毛泽东带领解放军进入北平,新中国就此成立了,历史也掀开了全新的篇章。黄震将军在西柏坡题词:“新中国从这里走来。”
毛泽东是乘火车北上的,第一夜,好像就住在香山脚下的颐和园,后来才住进中南海。
毛泽东进入北京城时,比李自成要虔诚和谦虚多了。他说:“我们是来赶考的。”正因为如此,才经得起时间的考验。
作为先驱者的李自成,考试不及格,早就被淘汰了。
根据毛泽东的说法:李闯王是被糖衣炮弹打倒的。糖衣炮弹到底什么样子?我很好奇,不会跟北京的糖葫芦似的吧?它的命中率为何这么高呢?以至见惯了枪林弹雨的共产党人,都呼吁对此保持警惕。看来糖衣炮弹虽像糖葫芦一样可口,却是剧毒的。李自成中了这“暗器”,翻身落马。其实,从来不曾有哪个军火商制造过这样的“秘密武器”。所谓的糖衣炮弹本身并无杀伤力,而是由我们内心的欲望所引爆的。
以“造反派”的身份攻克帝都,并且还逼死了皇帝的就是李自成。他不仅做了梁山好汉宋江所不敢做的梦(“杀了鸟皇帝”),而且他那种“擒贼要擒王”的勇气与魄力,恐怕连后来的洪秀全也要自叹弗如了,难怪当时有迂腐的儒生感叹道:“这人为千古历来流寇所未有。他的猖獗,除是唐末五代之间黄巢一个人可以比得他住,余外就没有与他比的了。”
明崇祯十七年(1644年)二月,揭竿而起的李闯王,自西安发兵,经过山西大同,直逼居庸关。目标很明确:“今大兵既兴,志在与朱明共争天下,若破北京,则国皆为我有关。”。过关斩将之后,于三月十六日围困了笈笈可危的北京城。三月十八日傍晚攻克广宁门(今广安门),导致山穷水尽的崇祯皇帝吊死在一棵歪脖子树上,他自尽前还在推卸责任:“君非亡国之君,臣是亡国之臣。”
第二天早晨,李自成率领大部队通过大明门(即天安门),像梦游一样进了紫禁城。据说头戴白色毡笠、身穿蓝布箭衣、骑着乌龙马的李闯王张弓搭箭,轻而易举地射中了城楼上的门匾——以这礼仪性的动作来象征一个农民对一个王朝的致命一击!这一箭戳穿了泱泱大朝的脊梁骨,以及那曾经不可一世的神话。
闯王进京,可以说一开始就坐在一颗巨大的定时炸弹上面(仅仅四十二天就爆炸了。)画栋雕梁、灯红酒绿,再加上衣香鬓影呀什么的,闯王立马就晕了。于是改元大顺,充分体验当皇帝的滋味。至于他手下没见过世面的子弟兵,自恃立下汗马功劳,更是醉卧长安、乐不思蜀。
闯王住进了梦寐以求的紫禁城,首先想到的是好好犒劳自己。凡是皇帝享受过的,都要一一尝试。虽然把数万名太监全部驱逐出宫,却将三千粉黛留作己用。恨不能融化在这温柔富贵乡里。夜夜狂欢,甚至连续数日不曾出宫视朝。他登基后唯一的政绩,就是“追赃助饷”,处决了一大批前朝的贪官污吏,将其私产罚没充公,然后论功行赏,散发给将士们作工资,皆大欢喜。说白了,他只是在模仿梁山好汉的江湖作派,并没有进步到哪里去。开国后的第一件事,不是“抓革命、促生产”,而是只知道搜刮银饷,想来确实有负众望。
李自成想当皇帝,那是肯定的,想搜罗点粮铜也是可以理解的,错只错在他还想到了衣锦还乡、荣宗耀祖(典型的中国暴发户的心态),并以博得街坊四邻的羡慕。这一点是有史料可查的。李自成认为“十个燕京也比不上一个西安”,可见他并不情愿在北京安家落户(“北京不是我的家,我的家乡没有霓虹灯”)北京对于他来说不过是中途遇见的最大的一座客栈,饮马、歇脚、饱餐一顿之后,还是要打道回府的。当然,最好是把此地的宝贝全数搬运回去。所以他特设“比饷镇抚司”,向明王朝的皇亲国戚、遗老遗少们追索赃银助饷,共获白银七千余万两,仅此就让他喜上眉梢了。如此地易于满足,这样的胸襟,确实显得小了点儿。
李自成把几万名太监哄出紫禁城,就感到天空地广,可以高枕无忧了,却一点没把山海关外的边患当回事。他没有慎重对待远处的黑云压城城欲摧之态势。
李自成仅在北京城里做了四十二天皇帝(用俗话说就是“吃了四十二天饺子”)。
毛泽东能够正视李自成的缺陷,当然,他也有自己的缺陷。
他进入北平后,接到解放军攻占国民党老巢南京的捷报,特意赋诗一首:“宜将剩勇追穷寇,不可沽名学霸王。”
而李自成缺乏的,恰恰是这种一鼓作气、扩大战果的雄心。说到底,他不过是楚霸王的翻版。所以他的失败,亦是情理之中的。
如果不能吸取这前车之鉴,就无法超越李自成,克服他自身的局限性。
1949年春,毛泽东进入和平解放了的北平,一开始住在香山的双清别墅。在此期间,华北军区负责给失修多年的中南海打扫卫生,整整花费两个月,动用了一支庞大的卡车队,运送太液池里挖出的淤泥。中南海就像布满云翳的眼球,做了一番“白内障手术”,终于恢复了明亮。
据孙宝义、张同锡编著的《毛泽东的祖国山河情》一书讲述,叶剑英建议党中央进驻中南海,毛泽东不愿意:“我不搬,我不做皇帝……这是原则问题。”
他忌讳皇帝住过的地方。“进城之前,毛泽东特意号召全党看一看郭沫若写的《甲申三百年祭》。这本书讲的是李自成攻入北京后如何骄傲又如何失败的。”
后经周恩来的劝说,毛泽东才同意搬进中南海——“主要是从安全考虑的,四周的红砖高墙是很好的安全屏障”。
太庙改换门庭,成为劳动人民文化宫。在天安门东侧,同样开凿出一道大门(和中山公园大门左右对称)。门牌上“劳动人民文化宫”这七个龙飞凤舞的大字,是新中国的领袖毛泽东题写的,据说这一设想,也是布衣出身的毛泽东的点子,劳动人民当家做主了,自然有权利将皇帝的家庙改造为自己人民的乐园,这真正是一种翻身的感觉。我觉得文化宫的“宫”字用得很好,在旧时代,它是皇帝专用的一个名词,凭什么只能他一个人用?不管故宫抑或太庙,自那以后,都已非一个人的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