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现在进行中
真的没必要
1.浅浅介绍一下离婚冷静期(调整后的离婚登记程序为: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夫妻离婚有30天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明。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
2.我所理解冷静期的初衷是为了降低离婚率,防止冲动离婚。但是有一丝好处就是这样同样也降低了结婚率,结婚前会更加慎重
3.对于不这么君子的人来说,冷静期期间,利用只要有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撤销申请这点,去敲诈,借机去提出比如说资产分割在多一些,离婚赔偿金额在多一些。
4.冷静期间的财产任然属于共同财产,报复性的大额金钱消费
5.大多数的离婚夫妻,其实离婚前都为了生活孩子忍过,也过想过无数遍,才会提出离婚,而且就算前期冲动离婚,后面后悔在复婚就好了。
不同意有‘离婚冷静期’
1.先说‘离婚冷静期’的好处,对一些冲动的青年,冲动的想法,给到缓冲的时间。
2.转折点,家暴、出轨、(右图),如果双方选择协议离婚的,则有冷静期,这是不合理的。
3.倡导婚姻自由、恋爱自由,我对这个自由的理解,是不需要冷静期的。尤其是两个人相看两厌的时候,更是需要马上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