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播:慕容 /微信号:murongzijin
人家在填一首与爱人分手的歌词,末尾那几句是:
“我只愿你记得,
你所给我的快乐;
却不要你记得,
你所给我的凄凉。”
我看了,一时多手,将第二个“记得”改为“知道”,变成了:
“我只愿你记得,
你所给我的快乐;
却不要你知道,
你所给我的凄凉。”
我觉得那样彻底一点,有性格点,也有骨气一点。如果在分手时自谓:“不要你记得,你所给我的凄凉。”分明是要对方记得你的凄凉了,因为,他既会“记得”,自然“知道”了。要是不想他记得,最好不让他知道。
一对恋人分手,理由数之不尽,也许是缘尽了,也许是环境逼着要分离了,也许是其中一个死了,也许是战争把人分开了……总而言之,你仍然爱对方也好,不再爱对方也好,也只愿留给他一个愉快美丽的回忆。他只要知道曾经给过你什么快乐便算了,又何必知道你的凄凉,特别是他给你的凄凉?反正以后也许是天各一方,也许是如同陌路,他知道了又怎样?倒不如自己吞了,永远留给他一个感谢,一声祝福。
这首歌后来似乎没了下文,我也不大关心它的下落,只是想起来出了一会儿神。人生本是爱恨交错,也不必计较是你欠人家还是人家欠你,是幸还是不幸了。
所以,每当有人问我:“你弃掉过多少个爱人?”我总是无法了解,只是说:“我从来没有弃掉过任何人。”这是一个老实的答案,在我眼中,情感之事是没有输赢的,每当我爱一个人,便尽自己所有去爱他,这是我唯一懂得的做法,缘分尽了,我也无话可说,不觉得赢了或者是输了,更谈不上弃掉,或者背弃,凄凉诚然是有的,那是个必然的尾巴,并不是谁的责任。
选自林燕妮(香港)散文集《系我一生心》
结束曲:潘越云-晓梦蝴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