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山河岁月》作者:雪小禅
我的山河岁月,一经沉淀,还能有多少?说不好。当时只记得提醒自己,不要,不要忘记,还是忘记了。记得的,倒是寻常家景,父亲如何买了一块腊肉回来,母亲用它炒了青椒,一屋子的香,弟弟挨了打,跑了,一家人去寻他,寻到他以为还会打他,但母亲却是一把搂了他,啼哭起来。
而那惊天动地我倒全忘记了——全是我以为的惊天地动,金石裂帛的声音,不是艳声娇语与山河动荡,倒是烟火里豌豆剥开的声音没有忘……有多少日子是稀有金属呢,还记得穿了旧的裙子去见自己喜欢的男子,嫌那裙子旧,努力地遮掩,原来,好多日子只是一块旧铁,慢慢生了锈,只有那些终于不能忘记的,如一块金,日子越久,反倒亮起来——但终究是少。
张爱玲的一生,最亮的只有两年,记得的,也只有恋爱时的惆怅与欢喜,写了字在自己照片上,递给大十五岁的男子胡兰成:他见了她,低到尘埃中去,我想,这是真喜欢了,真喜欢一个人,宁愿低到尘埃中去,一切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他爱听什么,她就说什么,喜欢什么,她就贡献什么,简直是低贱了。
想起一段段惨绿的少年,我以为会很快忘记,那时候日光真长,又白又亮,仿佛永远过不完,有些躁动而寂寞的九十年代,但很快就过完了,我以为会最快将它忘记,但最忘记不了的便是我的少年,甚至那放纵与悲欢里最细腻的细节,比如和一帮同学在午夜里去喝醉,一个个烂醉如泥,想想就放荡,全学校念检查,现在想来,都有心酸了。
那时候真是稚真得让人欣喜,不为什么,只因为喜欢。这个理由最简单,像《汉赋》便是兴高采烈的指述新物新事,不厌其烦的详绘凡俗细节,成段成篇列举出声色犬马,这样的日子,鲜衣怒马的生活,其实是山河岁月最华锦的一段,指点江山激扬文字亦是有,看不起别人是常事,衣要惊人,话要惊世,时时有自杀的念头才不落伍,爱情放在其次,自己常常让别人谈起才是最骄傲的,虚荣心空前高涨,以为会名垂青史——最后才明白,什么史都不会有自己的事情,有了倒是心烦。
以为最难忘记的是初恋,其实不是。
因为是第一次心动,其实最难忘记的是自己。
自己奔赴在看他的路上,挤在火车里,一火车的民工,夹在汗味和饭味的过道里,盼望着见面的刹那,后来想起,倒是惦记自己更多,在火车上的时光,是自己一个人赶往看他的路上,见面的种种,俱已忘却,偶尔记得那家面馆的辣椒真是辣,剩下的,吵了多少架,流了多少泪,好象是流水帐,匆匆地走了,一波波的烟火,放过了,自然还有下一波,于是骂自己的无心无情。
其实不是的。
人生这么长,都记得是惨忍的,山河岁月飘荡,好日子如金,那么少,那么少。
好多封禅岁月,古代,祭天叫封,祭地叫禅,天地就两个,如果岁月只两天,一定过得很金贵,但如水岁月太多,一把,又一把,特别是不如意的时候,好象总也过不去似的。
是从何时懂得了感恩?
我们给一个五十多岁的独眼男子起外号“独眼龙”,十二三岁的少年,追赶着他开的拖拉机,往他的头上扔泥土,想想就过分,后来读圣经,《旧约》里亚伯拉罕西去迦南地,在示剑设起第一座祭坛,向耶和华感恩,而我终于对他感恩,他从来不恼我们,叫我们,鬼仔子。偶尔,还给我们大白兔奶糖吃。我后来再不扔土砸他,不嫌他独眼,不嫌他丑陋了,少年的寂寞和张狂,在那一刻懂得了收敛与包容。
也想过青春快点过去,这么多无聊而寂寞的事情,读大学时,看到男男女女整天腻在一起便烦得不得了,其实也只有那个年纪才整天腻在一起,中年人从来不,因为没了那种素然的激情,也只有那一段吧,如花如水红妆,倾国倾城爱恋,所有的爱全是一个真字,哭哭啼啼地问:你爱我吗,你爱我吗?当时觉得肉麻到崩溃,后来想起,如掌上明珠,珍贵得快要散落。
前几天母亲来电话,提起搬家收拾屋子,说收拾出我许多读高中时的课本,还有一堆过期明信片,母亲说,我卖了收破烂的了,因为实在无处可放了。
哦,我说,好。
放了电话,我兀自生出惆怅来,那时流行铺天盖地的明信片,我寄一张,人家还一张,我收集了无数好看的明信片,如今全发霉了,被母亲卖了破烂,虽然心底有淡淡的惆怅,但我一定不会再留下它们,山河岁月,能留住的东西太少,想留住的,一定留不住,而一直在身边的,只有自己,坚定不移地跟着你,只有自己,不嫌弃自己,好与坏,都死皮赖脸地跟着。
过生日,约了几个朋友吃饭,没说自己生日,但喝多了酒,过年似的,还去了KTV,他们无休无尽地唱着一些老歌,童安格、齐秦、王杰……属于我们那个年代的老歌,而我缩在沙发里,一直笑着,笑着,直到,把眼泪笑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