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 论持续与间歇提供地租的生产物的比例变动D本章总结

19 论持续与间歇提供地租的生产物的比例变动D本章总结

2017-07-20    58'12''

主播: 东风玉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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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第三个阶级是劳动者的雇主,即靠利润为生的人。正是为了利润而运用的资本推动了每个社会的大部分有用劳动。资本使用人的规划和设计支配和指导所有最重要的劳动,而利润则是其目标。但是,利润率和地租或工资不同,它不随社会的繁荣而上升,不随社会的衰退而下降。反之,它在富国自然低,在穷国自然高,可总是在迅速走向没落的国家最高。可见,这第三个阶级的利益和社会一般利益的关系与其他两个阶级不同。在这个阶级中,商人和工场主两类人多运用最大的资本,因为他们的财富而最受到人们的重视。他们毕生从事规划和设计,所以常常比大多数乡绅的理解力更为敏锐。然而,他们普通思考的都是他们自己的具体业务的利益而不是社会的利益,所以他们的判断即使是以最大的公正作出(这种判断并不是在每个情况下都是公正的),也是更多地取决于对自身利益而非社会利益的考虑。他们比乡绅的高明之处,不是他们对公共利益的认识,而在于他们比乡绅更清楚自己的利益。正是这种对他们自身利益的更好的认识,使他们常常利用乡绅的慷慨大度,说服乡绅放弃他自己的利益和公共利益,而其根据则是一个非常简单诚挚的信念:他们的利益(而不是乡绅的利益)就是公共利益。然而,不论在商业或制造业的任何部门,商人的利益在某些方面总是和公共利益不同甚至抵触。商人的利益总是要扩大市场,缩小竞争。扩大市场常常是与公共利益颇为一致的,但是缩小竞争范围则总是会违反公共利益,使商人能将自己的利润提高到其自然水平以上,从而为了私利向其余的同胞征收荒唐的税款。所以,对于来自这个阶级的任何新的商业法律或规定的建议,永远都要十分小心地听取,要十分谨慎,不经过长期的认真的审查决不能采纳。因为它们来自这样一个阶级的人们:他们的利益从来不和公共利益完全一致。一般而言,他们的利益就是欺骗和压迫公众,而事实上公众也正是常常遭受他们的欺骗和压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