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收听,期待你对本期节目的评论留言哦~我们可以举巴士底狱的典狱长德罗内先生被杀作为典型的例子。那座监狱被攻克之后,激愤的人群围住典狱长,对他进行拳打脚踢。有人提议吊死他、砍下他的脑袋或是把他拴在马尾巴上拖死。挣脱过程中,他无意中踢到了一个在场者的脚。于是有人建议,让那个被踩的人来砍典狱长的头。这一暗示很快就得到了热烈响应。
“此人是个失业的厨子,一个半流浪汉,跑到巴士底狱来看热闹的。既然是大家一致的意见,他也就觉得这是爱国行为,甚至觉得自己消灭了一个魔鬼应该获得勋章。他接过别人递过来的一把刀,砍向典狱长没有衣服遮挡的脖子。可刀太钝了,砍不动。于是他从口袋里掏出黑柄小刀(作为一个厨子,他可懂得怎么切肉),兴致勃勃地完成了任务。”
在此,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上述机制是怎么运作的。由于是集体的暗示,所以就格外强烈,他服从这种暗示时,相信自己这样杀人是一件很光荣的事情,而同胞们的一致拥护更让他觉得这太自然不过了。把类似的行为叫做犯罪,在司法上是对的,但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却不对。 在他们所有的行为中,我们都能发现这类低级的推理方式,这是群体的精神特征。处决了一千二百或一千五百个民族之敌后,有人指出(这种暗示马上就被接受了),在别的监狱里,还关押着老乞丐、流浪汉、年轻犯人,这是在浪费粮食,不如把他们全都干掉。况且,在他们当中,还有人民的敌人,比如,某个叫德拉吕的妇人,那是一个投毒犯的寡妇:“她被关进牢房一定气坏了。如果可能,她会放火烧掉巴黎。她应该也说过这话。把她也一道清除了吧!”这种说法似乎很有道理,于是,所有的囚犯全被杀掉了,包括五十来个十二岁到十七岁的儿童,因为他们以后可能也会成为民族的敌人。杀了他们显然是有好处的。
杀了一个星期,才大功告成,杀人者可以休息了。他们心里暗暗地想,他们很对得起国家,所以向当局要求奖赏,态度最坚决的人甚至要求得到勋章。
1871年巴黎公社的历史给我们提供了很多类似的例子。随着群体的影响越来越大,当局在他们面前不断退让,我们还会看到这样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