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1521年正月,阳明在南昌,始揭“致良知”之教,以陆象山得孔孟正传,刻《象山文集》并作序。席书作《为陆象山鸣冤录》寄给阳明。阳明给席书回了这封信。
席元山名书,1461~1527,年长阳明11岁,先生较早的入室弟子。字文同,号元山,四川省蓬溪县吉祥乡人,明代学者,官至礼部尚书,有《大礼集议》。1509年,时任贵州提学副使的席书请阳明主讲贵阳文明书院,并率书院众人向先生执弟子礼。
席书礼贤下士,为人谦和,为学严谨,服膺阳明心学。嘉靖初年,书力荐阳明入阁,但终因当时内阁首辅杨廷和的阻挠未成。
原典
辛巳(1521)
向承教札及《鸣冤录》☆,读之见别后学力所到,卓然斯道之任,庶几乎天下非之而不顾,非独与世之附和雷同从人悲笑者相去万万而已。喜幸何极!中间乃有须面论者,但恨无因一会。
近闻内台之擢☆,决知必从铅山取道,而仆亦有归省之便,庶得停舟途次,为信宿☆之谈,使人候于分水,乃未有前驱之报。驻信城者五日,怅怏而去。天之不假缘也,可如何哉!
大抵此学之不明,皆由吾人入耳出口,未尝诚诸其心身。譬之谈饮说食,何由得见醉饱之实乎?仆自近年来始实见得此学,真有百世以俟圣人而不惑者。朋友之中,亦渐有三数辈笃信不回。其疑信相半,顾瞻不定者,多以旧说沉痼☆,且有得失毁誉之虞,未能专心致志以听,亦坐相处不久,或交臂而别,无从与之细说耳。
象山之学简易直截,孟子之后一人。其学问思辩、致知格物之说,虽亦未免沿袭之累,然其大本大原断非余子所及也。执事素能深信其学,此亦不可不察。正如求精金者必务煅炼足色,勿使有纤毫之杂,然后可无亏损变动。盖是非之悬绝,所争毫厘耳。
用熙近闻已赴京,知公故旧之情极厚,倘犹未出,亦劝之学问而已。存心养性之外,无别学也。相见时亦望遂以此言致之。
注释
☆鸣冤录:席书所著为陆象山《鸣冤录》,阳明看后,十分赞同。
☆内台之擢:内台是都察院都御使台,擢是被提拔。都察院主掌监察、弹劾及建议,相当于现在的检察院。据张廷玉《明史·列传第八十五》记载“宁王宸濠反,急募兵二万讨之。至则贼已平,乃返。寻以右副都御史巡抚湖广。”
☆信宿:古文书面用语,意思是连住两夜、两三天。
☆沉痼:时间久、难以治愈的病,比喻难以改掉的坏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