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柯《非常懒,非常爱》
一直很喜欢老舍的《记懒人》。
那个懒人,一生懒于建立任何关系。
懒的极致,就是全世界算啥,我可以什么都不要。
懒人唯一一次不懒,是去海棠树下,见一位姑娘。
这算爱情的胜利吧。
读懒人,像照镜子。
实际上,体内藏着一个懒人。
一直想回避建立任何深刻的关系。
一直又喜欢福楼拜《一颗简单的心》。
故事似乎在讲一个女仆费莉西泰的一生,剥离掉社会身份,可以看见一个人一直在爱,爱养育的小主人,爱恋人,爱亲戚,当这些人消逝于时间,最后她能够爱一只绿鹦鹉。
总之,她一生的每个阶段,一定是在爱着点什么。
人总得爱点什么,是喜欢这个短篇的原因。
怀疑,体内也藏着一个总得爱点什么的人。
懒人,本性上什么都不想干,谁都不想搭理。
费莉西泰,遇上什么就爱什么,死了都要爱。
他和她,仿佛处在距离最远的两个极端。
这两个人物,或者说两种人性的特质,一样一半,像南辕与北辙,地球上转上一圈,在自己的生命里自然汇合了,归一。
也许,每个人体内,在不同的位置,都分布着不同的自己。
不止一个,至少两个。
时时刻刻里,交出的是当时人性程度较大的那一个。
也许,这是一个人在哲学上的对立统一。
所以,有时,可以哪儿不去,谁也不见。
有时,可以岩熔爆发,以烫铁般的高温,不顾不管地,一定会去热爱着点什么。